根据江苏证监局在2025年7月21日发布的公告,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及袁亚非因存在违规行为而被出具警示函。具体违规行为包括未按规定报送关联人名单和存在资金占用事项。
三胞集团未及时向南京新百(600682)董事会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的说明,导致未能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此外,三胞集团及其控制企业在2017年7月和8月以往来款形式间接占用南京新百子公司资金,未督促南京新百按规定披露该情况,违反了《信披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袁亚非作为三胞集团董事长兼实际控制人对上述事项承担主要责任。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三胞集团及袁亚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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