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到一个通报,某地基层财政套取资金,纪委在查处单位分管副职领导的同时,还追责了单位纪委主要负责人。
追责理由是:“知情未干预,履责不到位。”
现在的纪检制度越来越严,也越来越规范——一人出事,三人问责:上中下三层同步倒查,顶层定规则的,中层下口令的,基层执行命令的,谁都不能置身事外,要把这条责任的链子条捋清压实,从头到尾,一个环节都不能漏。
“上”:定规矩、管方向的人,
单位主要领导定的规矩或制度本身就有空子可钻,下面的人就容易走歪路。或者,上面的人明明知道下面可能乱来,却睁只眼闭只眼,甚至暗示可以“灵活处理”,那出了事,主要领导肯定脱不了责任。
比如套取资金这事,是不是拨款机制本身有问题?是不是对基层财政的监管规则有漏洞?定规矩的人,得为自己的“设计”负责。如果他们定的规矩本身就容易让人犯错,或者他们明知风险却不去堵漏洞,那他们当然该被问。
“中”:下指令、管审批、具体管事的人
中间这层很关键。他们是承上启下的。上面定了规矩,具体怎么干,往往由中层来安排、来审批、来督促。如果中层的人,为了图省事、赶进度,或者为了讨好上级、完成所谓的“指标”,就乱下指令,逼着下面违规操作。
比如明明知道钱不够还硬要下面“想办法”,或者对下面报上来的明显有问题的方案,看都不看就签字批准了。甚至自己就是那个想歪点子、教下面怎么“变通”的人。那他们就是问题的直接推动者。出了事,他们跑得了吗?他们必须对“指令”和“审批”负责。
“下”:具体干活的执行者
基层干活的人,压力确实大。但“奉命行事”不能成为推卸所有责任的挡箭牌。如果领导让你去偷东西,你真去偷了,法律会因为你“奉命行事”就不追究你吗?同样道理。执行命令,也要看这命令是不是明显违法、违规。如果明知道一件事不对,是虚报、是套取、是坑害国家或老百姓的利益,还抱着“领导让干的”“大家都这么干”的心态去执行了,那肯定是有责任的。不能想着“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自己就毫无顾忌。执行者对自己的具体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还有容易被忽视的一环:“知情未干预”的人——特别是那些“管事的”和“看见的”
这次通报里,单位纪委的主要负责人也被追责了,理由就是“知情未干预,履责不到位”。
这传递的信号特别重要。负责监督的部门,听说或者发现苗头不对了,却怕得罪人、怕麻烦、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者觉得“反正不是我的主意”,就装聋作哑,不提醒、不制止、不报告。那要你监督岗干什么呢?
除了专门的监督人员,其他岗位的人,如果明确知道同事或下属在干违规的事,按职责或道义应该报告、应该阻止的,却选择了沉默,也可能被追究“不作为”的责任。
说到底,“一人出事,三人问责”就是要让权力和责任真正捆绑在一起。你手里有权(无论是决策权、审批权、执行权还是监督权),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人出事,三人问责。上中下三层同步倒查”,就是要让责任链条上的每一个人都警醒起来,共同守护好自己的岗位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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