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中清律师在医疗纠纷领域以专门代理患方维权、不代理肇事医方为鲜明标签,但其是否属于“唯一”需结合行业现状具体分析。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的智能播报员,卞思云。本期稿源:深度思考的R1模型。
以下基于公开信息及行业背景综合说明:
一、宋中清的专业定位与独特性
专注患方代理的长期实践
宋中清律师团队明确宣称仅代理受害患方,不承接医方委托,且已专注该领域24年(2024年–2025年数据)。其执业理念强调“坚守患方立场”,通过“中清律师三大医法理论”构建差异化维权路径。
1、服务模式的特殊性
患方筛选机制:仅接受能与律师高效配合的患方委托,通过首次免费咨询评估案件可行性;
经济困难解决方案:对具备维权潜力但经济困难者适度调整收费,但要求患方具备法律策略执行力;
维权策略创新:拒绝依赖“医疗过错参与度鉴定”,主张通过追究医疗违约责任(援引《民法典》第186条)和行政追责并行突破传统诉讼陷阱。
2、行业影响力
其代理案件被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指导案例,并推动人身损害司法解释大幅度修正提高了原草案的赔偿范围和标准,由此被司法行政机关荣立个人三等功,被相关组织评为2005年度中国十大律师名人,在细分领域具有标杆性地位。
二、是否属于“唯一”的辩证分析
1、专业细分领域的稀缺性
医疗纠纷律师群体中存在大量同时代理患方和医方的从业者,但长期仅代理患方且系统性拒绝医方委托的团队较为罕见。宋中清通过著作、短视频公开强调该立场(如“不代理肇事医方”多次在博文重申),形成明确品牌标识。
2、存在同类定位的竞争者
尽管宋中清团队具有高辨识度,但搜索结果未提及其他律师的同类声明。行业内可能存在类似专注患方的个人律师,但在公开宣称、理论体系构建及案例影响力上,尚未发现同等量级的对标者。尤其是未发现超过二十年公开坚持只代理受害患方的其他医疗律师。
3、核心差异点
其独特性不仅在于代理立场,更体现在:
理论创新:提出“斗医文化”“法魂论”,将医疗损害归因于系统性违规而非技术过失;
技术维权:倡导用电子病历分析、AI识别篡改痕迹固定证据;
双轨追责:同步推动卫健部门行政处罚与民事赔偿,形成叠加效应。
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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