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刘甜甜 记者 孙苏皖)为了借钱给好朋友,小张从信用卡套现7万元。可朋友还了3万元就再也联系不上了,剩下4万元和朋友答应的10%利息怎么办?近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公布该起案件,法院支持返还借款本金,但不予支持双方约定的高利息。
小张和小王,是多年的好哥们儿。小王因手头紧,来找小张江湖救急。小张手头也不宽裕,可架不住“兄弟情义”和“面子问题”的攻势,一咬牙,从POS机套出了信用卡里7万元借给了小王,小王保证在还款日前归还本金并同意按年利率10%支付利息。
信用卡还款日临近,小王还了3万后人就没了踪影,留下小张独自面对银行冰冷的账单和每日增长的利息。小张不得不东拼西凑还了借款,然后一纸诉状将小王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王归还借款本金4万元并按年利率10%支付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小张套取信用卡额度再转手借给他人,这种行为本身就不合法。因此,小张和小王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小王必须把剩下的4万元借款本金还给小张,但10%的利息不予支持,法律不保护这种“转贷”行为。
法官提醒,合同无效不等于不用还钱,朋友所欠的本金,法院支持返还,但双方约定的高利息,因合同无效,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会综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被告支付原告部分资金占用损失。此外,从信用卡、花呗、借呗中套钱出来再借给别人,这是“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踩了法律红线,后果可能很严重。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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