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我租了一间房子,在承租期间,房东未经我的同意把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弟弟,价格很低,这侵犯了我的优先购买权吗?
也迪律师解答
房屋优先购买权是指特定人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他人购买该房屋的权利。当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时,房东售房时应当注意以下几点:第一:房东应当在出售房屋之前履行“通知”义务。也就是说,房东作为出租人,在出售自己的房屋之前,应当在出售前合理期间通知承租人。第二:承租人接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在“十五日内”明确表示,是否购买该房屋。如果在十五日内没有明确表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是应当保证在“同等条件”下行使。同等条件应当把握两点,第一:租金相同;第二: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相同。但是,以下两种情况下,承租权人没有优先购买权:
一种情况是,如果房屋是数个共有人按份享有房屋所有权,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出租人的近亲属想要购买租赁房屋,如父母把房屋出售给自己的子女,那么承租人也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
上述案例中,由于房主欲把房屋卖给自己的弟弟,而弟弟系其近亲属,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将丧失。但是同时需要提醒大家注意的是,如果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被侵犯,则买卖合同仍然有效,但是承租人可以要求房东承担其优先购买权被侵犯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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