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张贴“小卡片”被抓现行
7月4日凌3时许,尧都区公安局防暴巡警大队巡逻小组巡逻至东城临纺街附近时,发现一女子形迹可疑,其正往路边停放的车辆上张贴“小卡片”,民警立即上前盘查,当场将其抓获,并查获随身携带的“小卡片”两卷。
经查,刘某(女,35岁,尧都区人)在某网络平台聊天群中看到“日薪日结、轻松500元+” 的兼职信息,接到任务后,其购买小型打印机制作带有“同城相约”等字样的二维码“小卡片”,趁深夜往路边停放车辆上张贴,将张贴时记录的视频发给上线,按张贴数量获取佣金。
目前,违法行为人刘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案件分析:“小卡片”暗藏刷单局
民警侦查中发现,不明真相者通过网络平台找到兼职工作,派发这类“小卡片”,并不知晓自己无形中已沦为诈骗分子的“帮凶”。这类二维码“小卡片”多印有诱导性词语,往往涉黄又涉诈,已成为电诈分子重要的引流手段,背后很可能潜藏着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设下的陷阱。受害人扫码后,会被诱导下载涉诈 APP,通常会陷入裸聊、刷单等骗局。
民警提示:莫当诈骗分子“工具人”
在找工作、找兼职时,务必要提高警惕、仔细甄别,远离内容不明的引流类兼职,避免“引火烧身”,涉及违法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散发、张贴涉诈广告实施地推引流的组织者、积极参与者,构成犯罪的,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等罪名依法打击处理;对情节较轻、违法所得较少尚不构成犯罪的,可依据《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规定,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等行为给予行政处罚。
来源:尧都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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