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女子罗某带6只狗逛公园,男子吴某在罗某前方不远处打电话,发现腿部被狗咬了就捡起石头打狗,罗某与吴某因此发生争执。随后,吴某打伤罗某牙齿和上唇。一审法院认为吴某承担责任的比例以60%为宜,罗某也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判决吴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罗某赔偿11588.65元;罗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吴某赔偿1584.31元。
狗咬人,人打狗,狗主人挨揍,最后法院判了个六四开——这出闹剧里没有赢家,只有两个被情绪支配的倒霉蛋和一地鸡毛。
罗某带着六只狗逛公园,本身就踩了法律红线,当地规定每户限养一只,她倒好,直接搞了个小型犬类博览会。
狗没拴绳,没戴嘴套,咬人的风险直接拉满。吴某被咬后抄起石头砸狗,情绪失控升级成肢体冲突,把罗某门牙打飞两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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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判决很明确,罗某违规养狗在先,承担40%责任;吴某动手打人在后,负主要责任60%,这案子判得够明白了,但背后的教训可不止赔钱那么简单。
养狗不是问题,问题是怎么养。有些狗主人总觉得自家狗温顺可爱,不会咬人,可狗毕竟是动物,再乖的狗也可能受惊、发怒或者单纯就是玩high了给你来一口。
法律规定遛狗必须牵绳、戴嘴套,不是没事找事,而是血的教训换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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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件里,罗某要是老老实实遵守规定,只带一只狗,拴好绳子,吴某也不至于被咬,后续的冲突自然就不会发生。
可惜现实没有如果,狗咬了人,人打了人,最后双双赔钱,典型的双输结局。
吴某的反应也值得商榷。被狗咬了,愤怒可以理解,但抄石头砸狗、动手打人,这就从受害者变成了加害者。
正确的做法是保留证据,报警处理,让执法部门来判定责任。可惜人在气头上,理智往往靠边站,结果就是本来占理的事,硬生生把自己搞成了主要责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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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狗攻击怎么办?千万别跑,狗的天性就是追逐移动目标,你一跑它更来劲。
也别尖叫,高分贝的声音可能刺激狗更加狂躁。最好的办法是站定不动,避免和狗对视,慢慢后退到安全距离。
如果狗已经扑上来,可以用随身物品(比如包、外套)挡在身前,分散它的注意力。
万一被咬了,第一时间用肥皂水和流动清水交替冲洗伤口至少15分钟,然后赶紧去医院打狂犬疫苗。这些步骤看着简单,关键时刻能救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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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案子还有个细节挺有意思,吴某除了打狂犬疫苗,还因为“心脏病发作”住院8天。
法院认定这主要是他自身健康问题,和冲突关系不大,所以罗某只需赔一小部分医疗费。
这说明法律在判定责任时很严谨,不会因为一方受伤就无脑偏袒,而是看损害和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
养狗的人得明白,狗是你的财产,但不是你的特权。带狗出门,就得管好它,别让它给别人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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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养狗的人也得知道,遇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投诉、可以报警,但别自己动手,否则有理变没理。
养狗从来不是单纯的个人自由,而是公共空间里的契约行为。当狗绳松开的那一刻,牵动的是整个社会的安全神经。
这起案件最讽刺的莫过于——狗主人以为放纵是爱,被打者以为暴力是正义,最终法律用判决书给双方上了一堂代价高昂的公民课。
我们总在讨论养狗权利,却常常忽视更重要的命题:狗不懂法律,但人必须懂;情绪不讲道理,但社会必须讲。
那些觉得"我家狗不咬人"的主人,和认为"以暴制暴天经地义"的路人,本质上都是规则意识缺失的同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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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看似普通的民事判决,其实揭开了现代社会的隐痛:当私人领域不断侵占公共空间,当维权意识远超规则意识,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下一个罗某或吴某。
带狗出门时多拴一根绳,遇到纠纷时多忍一分钟,这些微小的克制,才是城市生活真正的安全气囊。
社会规则就是这样,你遵守它,它保护你;你无视它,它惩罚你。
文明养狗也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实打实的法律责任。管好狗绳,管住情绪,人和狗才能真的和谐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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