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省酒泉市直机关公务员遴选和党群口事业单位选聘2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笔试时间:2025年8月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具体职位见附件)。
公开选聘职位为事业管理九级(具体职位见附件)。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遴选范围
(1)酒泉市县(市、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酒泉市县(市、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省直部门单位设在酒泉市县(市、区)的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最低年限要求。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现任职务职级与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职级层次相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公开选聘
1.选聘范围
(1)酒泉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事业单位中,具有事业编制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市直部门单位设在酒泉市所属县(市、区)的机构中符合公开选聘条件的也可报名。
(2)酒泉市所属县(市、区)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和参公登记且在编在岗的人员,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的,也可报名(报名时提供自愿放弃公务员、参公身份承诺书)。
2.选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选聘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单位)工作2年以上。
(5)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身份条件。
(6)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公开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聘。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陆西部先锋网(www.xbxf.net)、酒泉人才网(www.jqrc.net)下载《酒泉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和党群口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遴选、选聘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相关事项,可按照《职位表》公布的电话与遴选机关、选聘单位联系。
发消息“甘肃”查看相关附件,进行网上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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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陇南市市直机关遴选公务员37人公告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
笔试时间:2025年8月2日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1.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我市县(区)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3.中央、省驻陇南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最低年限要求),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5.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职位须与现任职务职级层次相对应。
6.除公开遴选职位有特定要求外,报考人员年龄应当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以后出生)。
7.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7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包括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民生实事项目人员;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社区党组织书记;限当地户籍或生源地;面向当地事业编制人员;面向退役士官士兵、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等),应当在陇南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公开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陇南市2025年度市直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
报名采取报考者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时间:2025年7月14日至7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我市县(区)及以下机关符合条件人员在各县(区)委组织部报名;中央、省驻陇南单位县(区)及以下机关和市直机关设在县(区)的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在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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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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