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1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海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笑波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已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笑波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陈笑波利用担任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委书记,澄迈县委副书记、县长,屯昌县委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开履历显示,去年10月10日被查的陈笑波,男,汉族,1965年11月生,江西樟树人,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陈笑波曾任海南省海口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海口市秀英区区长、区委书记,海南省澄迈县县长(副厅级),海南省屯昌县委书记(副厅级),海南省文昌市委书记(副厅级)等职。2018年1月起任海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今年4月7日,陈笑波被“双开”。
通报显示,陈笑波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无视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
违规干预执纪执法活动,泄露工作秘密;
贪欲膨胀,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购置、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伴公汀”注意到,作为厅级干部,陈笑波被查的消息发布于中纪委网站“中管干部”栏目。其实,陈笑波并非个例。去年4月3日落马的贵州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张平;2023年12月9日落马的河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陈玉祥;2018年9月11日落马的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委原副主任邱大明等,同样也被中纪委网站列入“中管干部”栏目。
2015年3月2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等三个提名考察办法,明确省(自治区、直辖市)纪委副书记由中央纪委会同中央组织部提名、考察。也就是说,省级纪委副书记的任命需要经过中组部批准。
本文综合自:央视新闻、伴公汀
微信编辑: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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