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0多岁的中国公民因严重洗钱罪被挪威被南罗加兰地区法院(Sør-Rogaland tingrett)判处7个月监禁。
该案的公诉人检察官埃琳·孔格斯托尔(Elin Kongestøl)告诉媒体:“起初我们是以严重诈骗立案的,但在掌握了案件的全貌后,决定以洗钱罪提起指控。”
故事要从特罗姆瑟(Tromsø)开始。
这名男子在2025年3月底来到了特罗姆斯达伦(Tromsdalen)。他通过社交媒体与一名化名为“IZA”的人取得联系,并开始在自助收银机上购买苹果(Apple)礼品卡。他使用一款专门开发的应用程序,该应用可用盗取的银行卡信息从多个国家的受害者账户中进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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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刷卡过程中,他一直通过电话与幕后主使“IZA”保持联系。每当购买成功,他就将礼品卡的激活码发送给对方。来自特罗姆斯达伦Extra超市的监控录像显示,他连续不断地购买礼品卡。每次交易成功后,他就立刻进行下一笔。
第二天,这名男子前往卑尔根(Bergen)。
当天,他就购买了多张Paysafecard预付卡。之后他继续前往斯塔万格(Stavanger)。他入住酒店后,在7家商店购买了总价值18万克朗的礼品卡。
在斯塔万格完成礼品卡购买后,他离开挪威,但仅仅一周后又返回。
4月1日,他在斯塔万格一家Extra超市作案时被当场抓获。检察官孔格斯托尔说:“Coop超市注意到这些礼品卡的交易量异常巨大,他们警觉并报警了。”
这名中国男子在整个“挪威诈骗巡演”中共计购买了498张礼品卡,总价值达668,000挪威克朗(约合44万元人民币)。
南罗加兰地区法院认为毫无合理怀疑地认定,他所使用的银行卡信息是非法获取的,且他清楚自己使用的是被盗卡号。法院还指出,加重情节包括:这名男子来挪威的唯一目的是实施牟利型犯罪。他还涉嫌试图进行价值209,000克朗的进一步诈骗,并在第一次离境后又返回挪威继续作案。据称他从中获得了10万克朗的非法收益。
最终,他因严重洗钱罪被判处7个月监禁。
参考新闻:
https://www.vg.no/nyheter/i/nyEMPx/kinesisk-statsborger-doemt-for-hvitvasking-i-troms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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