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晚,“央视新闻”发布消息称:甘肃成立省级调查组,“由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省纪委监委、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参加,并请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委专家参与”,“国务院食安办派出工作组指导督办”,并且表示“调查处置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天水那帮人的傲慢,是该好好治一治了。
那么,这么高级别、由这么多家机关参与的调查组,该调查些什么呢?
此前天水市的联合调查组发布了情况通报,但由于他们已经掉进了“塔西佗陷阱”,即便通报中的真话也被人们当假话看,在全网饱受质疑,因此整个调查必须从头再来。
以下几个方面或为调查的重点——
其一,天水有关部门是何时知道当地发生了儿童血铅超标、铅中毒事故的。
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它能够表明天水当地有关部门是否真的将孩子们的生命健康放在心上,主观上是保护孩子还是掩盖问题。
通报中说,当地有关部门是7月1日18时52分有人报警后才知道的,但许多迹象表明,他们在此之前就已经知道出事了。比如说,7月2日上午,“麦积区市场监管、教育、卫健、疾控、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7部门迅速成立联合工作组,对培心幼儿园及相关联的渭北、慈爱、蒙迪爱3家幼儿园进行取样调查,组织专业机构对食品留样、原材料、餐具、水、幼儿用品、教学器具以及室外土壤环境等223份样本进行检测。”(引自通报原文)
此外,有幼儿家长反映,自家孩子5月份就出现症状,检测发现了血铅超标,把家里的餐具等等都换了,但“唯独没有想到问题出在幼儿园里”。
如果当地提前就知道发生铅中毒事件,即便不知道具体原因,也应该向社会公开发出预警并进行排查。
其二,褐石培心幼儿园所用彩绘颜料究竟是什么?
到目前为止,网上没有出现涉事幼儿园之外有人铅中毒或者血铅超标的消息。有家长发帖称,带两个孩子检查血铅,在褐石培心幼儿园的孩子血铅超标,但另一个没有上该幼儿园的孩子血铅正常,可以证实幼儿铅中毒确实是该幼儿园食品所致。
但通报对导致铅中毒的颜料语焉不详,只说是“彩绘颜料”。当地对网友们的追问也一直保持沉默。
专门关注食品领域“科技与狠活”的抖音大V辛吉飞公开测试发现,用工业染料“柠檬铬黄”着色后的面点没有怪味,口感也和正常面点没有差异,铅含量也基本符合天水联合调查组公布的数据。
因此,褐石培心幼儿园使用了“柠檬铬黄”的概率相当大。新调查组应该确认并予以公布。
铬黄的成分是铬酸铅,其中含有铅和六价铬。
铅就不说了,六价铬的危害更大,它被世卫组织列为一类致癌物!
也许,这才是当地不提涉事幼儿园用了哪种彩绘颜料的原因。
其三,褐石培心幼儿园使用有毒颜料制作食品,是失误还是为了省钱无底线?
事发之后,该幼儿园包括投资人和园长在内的8个人被刑拘,另有2个取保候审,依据是“涉嫌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
根据法律规定,该罪名成立需要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明知”故意。天水有关部门第一时间强调颜料包装袋上印有“不可食用”字样,就是为以后办案时的“明知”预设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此罪推定“明知”通常考虑三个因素:
一是认知能力:行为人的教育背景、从业经历等是否足以判断原料安全性。
除了投资人和园长,目前公众对其余8个人一无所知。有无法证实的网传消息称,有食堂阿姨根本就是文盲。
此外,从央视发布的视频画面来看,颜料已经倒进了玻璃瓶,因此操作人员可能根本就没有机会看到“不可食用”四个字。
还有网络信息显示,该幼儿园园长本人也在食堂吃饭,食堂打工人自然也在食堂吃饭。应该给她们也做一下血铅检测,如果她们的血铅也超标,可以确定她们没有“明知”,不存在主观故意。
二是客观行为:如采购渠道(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原料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过往处理记录等。
根据通报可知,这些彩绘原料是从网络平台上购买的。任何人验证一下都可以发现,当你在购物平台搜索“柠檬黄”的时候,食用色素和工业颜料都会跳出来。
可见这一条不具备“明知”的证据条件。
三是证据推定:若行为人无法合理解释原料来源或检测结果,可推定其明知原料有毒有害。
这一点也与这起事件没多大关联。除非有证据证明那10个人只吃其他食品,不吃添加了彩绘颜料的面点。
实际上,归纳起来说:只要那10个人自己也吃这些有毒面点,就可以确定她们没有主观故意。
主观故意,是刑事定罪的必要条件。没有主观故意,最多只能追究其过失责任。
我之所以将这一条重点列举出来,是因为那些食堂打工人纵然酿成严重后果,也不应该承担法律不要求其承担的责任。
否则,对那些只拿两三千块钱工资的打工人来说,同样不公平。
法律的功能不只在于惩罚罪犯,还应该努力让不应该受到惩罚的人免于背负罪责。
这才是法律的公平所在,也是社会公平的基础。
其四,为何天水医院的血铅检测结果与西安医院的差距高达10倍以上?
这是公众目前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此次铅中毒事件的核心问题。
是检测设备和检测方法造成的差异,还是故意为之?
如果是故意为之,指使人是谁?
他(们)的动机是什么?
如何惩罚?
只有把这个问题解决了,才能够做到取信于民,不再跌入“塔西佗陷阱”。
最后,还有民事赔偿问题。
有未经证实的网络消息称,目前天水的做法是返还检测、治疗费,后续治疗免费,另外每个孩子“补贴”7000元。
当然,这不是最终处理结果。
希望责任方的赔偿金额要与当事家庭实际受到的伤害大体吻合,而不是象征性的。如果穷尽褐石幼儿园投资人的资产也不能足额赔偿,天水当地还要再想办法。
理论上这不是甘肃省级调查组的工作内容,但调查组可以确定赔偿原则。
天水这起铅中毒事件,正在考验整个的社会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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