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多地明确女职工可休痛经假#
这一话题登上热搜
在网上引起热议
福建的情况是?
202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其中第九条提到
第九条 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对已经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岗位。
从事连续四个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用人单位应当视具体情况安排其适当的工间休息。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岗位的,经本人申请并出具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岗位。
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每月向女职工发放卫生用品或者费用。
哪些地方有“痛经假”?
据统计
全国目前已有20个省份
实行“痛经假”
休息时间普遍在1—2天
最多能达到3天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各地“痛经假”的区别
主要涉及两个方面:
适用的工种范围和是否需要医疗证明
通过对比各地政策可以看到
上海、广东、湖南、江西和福建
5个省份的“痛经假”
只有特定工作种类的女性能放
而在“痛经假”
面向所有女性的15个省份里
有11个省份
须提供医疗机构证明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此外,在2023年3月
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
《工作场所女职工
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
再次明确:
患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
经医疗机构确诊后
月经期间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对于“痛经假”你怎么看?
福鼎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福建发布综合
编辑:杨譞
审核:汪晶晶
监制:张新辉
总监制:王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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