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政府质量奖是青浦区人民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旨在激励在本区质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绩效的组织及个人,引导各行各业改进质量管理、追求卓越绩效,推动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即日起至08月10日
2025年度第五届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开始申报
请符合条件的组织及个人踊跃报名!
▼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08月10日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包括“青浦区区长质量奖”和“青浦区质量金奖”,均分为“先进质量管理模式”和“先进质量管理成果”。
申报对象为在本区登记注册,合法生产经营3年以上的组织;从事质量相关工作五年以上的个人。组织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模式”,个人可申报“先进质量管理成果”。具体内容和申报条件详见《上海市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组织或个人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本市市、区两级政府质量奖;获奖组织或个人在获奖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报曾获奖项。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由申报表、概述、自我评价报告 、质量管理模式总结及证实性材料五个部分组成。
四、申报及评审工作程序
申报采用纸质及电子版材料提交相结合的方式。
(一)推荐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镇、园区等推荐、盖章后,于2025年08月10日前报送至区审定办(设于区市场局质量发展科)。
(二)资格审查。审定办对申报对象的基本条件、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正式受理其申报。
(三)资料评审。根据评审规则,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资料评审结果确定现场评审名单。
(四)现场评审。根据评审规则,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通过资料评审的申报对象进行现场评审。
(五)综合评价。审定办组织评审组,对现场评审进行综合分析评议,形成综合评价报告。
(六)审定公示。审定办将建议名单提请区审定委审议。区审定委表决,确定拟获奖名单;经社会公示后,提请青浦区人民政府审议。
(七)批准公告。经青浦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政府质量奖获奖名单后,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一)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的评审过程不向申报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二)联系方式
区审定办(材料报送地址):青浦区青松路175号青浦区市场监管局1102室 质量发展科
联系人:朱佳妮、王韵琳
联系电话:39258029
附件:1.2025年度青浦区政府质量奖申报推荐材料
(如有需要可联系小编免费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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