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92年12月25日,夜幕笼罩着海南省海口市,细密的阵雨如牛毛般洒落,晚上8点30分左右,镇东区上坡下村109号房内,一场意外悄然而生。
起初只是隐隐有火光闪烁,伴随着轻微的噼啪声。
很快,浓烟从窗户和门缝中冒了出来。
邻居们被这突如其来的状况惊动,纷纷出门查看,发现是109号房着火了。
有人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
不一会儿,消防车呼啸着赶到了现场。
尽管外面下着雨,但火势在屋内杂物的助燃下,还是有了蔓延的趋势。
消防员们迅速行动起来,架起水枪,对着火点进行喷射。
经过一番紧张的扑救,火势终于被控制住了。
当消防员进入屋内清查现场时,他们都惊呆了...
1.
在一楼的卧室里,一具已经被严重烧焦的男尸赫然出现在眼前。
那具尸体蜷缩在角落里,四肢扭曲,皮肤焦黑,散发着刺鼻的气味。
消防员们立刻通知了当地公安机关。
很快警方赶到了案发现场。
现场一片狼藉,墙壁被熏得漆黑,家具被烧得面目全非。
经过初步勘察,警方发现这并不是一起普通的意外火灾。
被烧焦的死者颈部和身上有多处刀杀痕迹,客厅的桌椅被打翻在地,地面散落着许多二锅头和啤酒瓶碎片,还有一些带血的卫生纸和一个散落的火柴盒。
墙壁和柜子上还发现了一些喷溅状的血迹,那血迹在黑色的墙壁上显得格外刺眼。
这些血迹斑斑的现场痕迹,足以证明死者在生前经历了殊死搏斗,但最终还是被杀害。
凶手作案后点燃了煤气罐,企图杀人焚尸灭迹。
经法医鉴定,死者身上存在多处锐器损伤,其中颈部动脉被割断,导致失血过多而亡,这也证实了警方认为死者为他杀的推测。
死者的遗体已经碳化,面目全非,根本无法辨认。
不过警员在死者裤子的口袋里发现了一个工作证。
警方推测,死者可能就是工作证的持有人陈满。
很快警方找来了陈满的一位老同学王福军,让他去对死者进行辨认。
王福军怀着忐忑的心情跟着警方来到现场,当他看到那具焦黑的尸体时,心里一阵发毛。
经过仔细辨认,他发现搞错了,死者并不是陈满,而是住在这里的钟作宽。
2.
钟作宽时年46岁,是四川广元市某公司的职工。
在案发时,他被公司驻派到海口,管理公司相关的物业,也就是上坡下村的这栋109号住宅。
这是一座三层小楼,钟作宽平时就住在一楼。
原本这里确实有个叫陈满的租客。
陈满时年29岁,四川绵竹人。
4年前,他辞掉了原来的工作,跟七名老乡一起到海南创业。
1992年1月,经人介绍,他认识了老乡钟作宽,并租下了他所管理的房子。
可是在案发八天前,陈满就搬走了。
但警方了解到,在案发前一天的12月24日,陈满曾经回到这里找过钟作宽,还在这里住了一晚,第二天早上才离开。
1992年12月27日,也就是案发两天之后,陈满被海口警方带走。
他表示愿意配合调查,王福军也以为警方很快就会查清事实。
毕竟陈满和老钟两人平时关系不错,他从来没想过陈满会有嫌疑。
他想着调查清楚就没事了。
可这一等就是十多天,已经进入了1993年1月份,王福军还是不见陈满出来。
他心里有些着急,便找了一位民警了解情况。
结果这位民警对王福军说:“你这朋友啊真挺厉害,我们警方就审了他六天六夜才肯认罪。”
听到这个消息,王福军非常震惊。他认识陈满这么多年,知道他是个老实憨厚的人,根本不相信他会杀人焚尸。
他第一时间给陈满的父母写信,告知了这个情况。
陈满的父母接到信后,态度很明确,他们坚信儿子不会做出杀人放火的事情,还满怀希望地期待警方尽快查明真相,释放陈满。
可他们没有料到,这只是陈家人噩梦的开端。
3.
陈满生于1963年1月。
80年代的时候,海南成为最大的经济特区,全国掀起了一股南下淘金的热潮。
陈满毅然辞掉原来的工作,成为内地南下海南淘金者之一。
为了生活便利,他还带着之前工作的工作证。
初到海南,人生地不熟,他吃了不少苦。
他修过复印机,每天在狭小的店铺里,对着那些复杂的机器,一修就是一整天,手上满是油污和伤口。
他也干过装修工人,扛着沉重的装修材料,在各个工地之间奔波,烈日下,汗水湿透了他的衣衫。
多年打拼,他终有所斩获。
1992年,他在海口成立了一家属于自己的装修公司。
他满怀憧憬,想着终于可以在海南这片土地上闯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
他精心挑选办公地点,招聘员工,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哪知才过了半年,那一夜之后,他的身份直接从陈老板变成了案件最大的犯罪嫌疑人。
他的30岁生日是在狱中度过的,那冰冷的牢房、昏暗的灯光,与他曾经梦想中的辉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1225杀人焚尸案发生后的几个月时间里,陈满的父母接连收到了四封来自海南的挂号信,信是主任朱勇寄来的。
从刚开始的让二老不必担心,到最后说整个案件基本定性,当地公安局已经发布了内部通告,陈满因杀人被羁押在海口市收审所。
后来他们又收到陈满的来信,信中说由于受审所羁押的案子很多,自己可能要在里面待上两到三年,等司法程序安排到才能开始案件的审理。
陈满的父母心急如焚,他们坐火车来到了离家千里之外的海口,终于见到了儿子。
此时的陈满一脸绝望,和之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判若两人。
他告诉父母,自己没有杀人。
4.
1993年11月29日,案发后11个月,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陈满提起公诉。
又过了几个月,1994年3月23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陈满的辩护律师之一曹征,针对指控,极力为陈满作无罪辩护。
他认为庭审过程中缺少物证和鉴定材料,能够直接证明陈满是凶手,证明陈满犯罪的证据没有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
1994年11月,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满因犯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数罪并罚,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一审判决中,法院阐述了整个案件的案情和调查结论。
他们查明当年陈满从上坡下村搬走的时候,有2000块钱房租没有结清。
为此他和钟作宽发生过矛盾。
争吵中,老钟说要向公安机关举报陈满私刻公章,帮他人办理工商执照的事情,所以陈满对此怀恨在心,遂起杀害老钟的歹念。
案发当天,1992年12月25日晚7点20分左右,陈满发现上坡下村地面停电,得知老钟即将返回四川老家,所以特意从别处又窜回原来的住所。
他看见老钟当时正在客厅喝酒,于是假意和他闲聊。
随后陈满走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趁其不备,朝对方头部、颈部、躯干连砍数刀,钟作宽当场死亡。
行凶后,为了掩盖罪行,陈满把工作证放入死者的裤袋,又把煤气罐搬到卧室门口,用打火机点着,造成火灾焚尸灭迹。
曹征律师自从接受了陈满父母的委托,接手了这个案子以后,就一直在关注案件的相关信息,他发现了太多疑点。
警方调查以及控诉方给出的杀人动机是,陈满欠2000块钱的房租,和害怕私刻公章的事情败露,因此怀恨在心而去杀人。
曹征感觉这个动机很牵强。
5.
在其他老乡的眼中,这两人的关系一直都很融洽。
虽然陈满搬走了,但是还有联系。
案发前一天晚上,陈满还去找老钟,两人在一起喝酒,聊得非常开心,而且那天陈满还在那里住了一夜。
如果此前两人都有矛盾,还让他留宿,就很不合理。
那时候,陈满已经开了自己的装修公司,室内装修的生意也很有前景,他不太可能为了2000块钱的房租钱就行凶杀人。
陈满告诉曹征律师,他们房子的二楼原本有两个住户,陈某辉和洪某厅,但因为涉嫌诈骗而被警方抓走了。
后来到了12月的15日,也就是案发前十天,一名自称陈某辉父亲的中年男子,带着另外两人来找钟作宽,目的是想去二楼的出租屋,试图找回陈某辉的一份合同,说以此能给儿子陈某辉洗脱诈骗的嫌疑。
但钟作宽拒绝了他们,因为在那两人被抓走之后,房子已经租给了别人。
钟作宽说在里面没看到什么合同,但陈某辉的父亲不相信,硬是要上楼,老钟和他们三人就发生了矛盾,吵了半个小时,吵得非常凶。
同样在一楼的陈满都看在眼里。
他觉得这又是诈骗犯,又是上门吵架的,很没有安全感,在两天之后他就搬了出去。
结果没过多久,钟作宽就惨死在家里。
案发后警方找到了和老钟吵架的两名有关联的男子进行问话。
其中一名男子李某才告诉警方说,那份要找的合同后来在自己家的保险柜找到了;而另一名男子李某中也告诉警方说,那份合同是在他家的衣柜里找到的。
很明显,这俩人说的话都对不上。
当年要找的是什么合同,到底在谁家找到的,谁在说谎,说谎的目的是什么,有没有可能是想要掩盖这份合同和钟作宽的死有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