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网约车近日,五台山综合行政执法队文旅交通执法中队联合忻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交通监管行动,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网约车经营案件。涉事司机因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营运,被依法处以3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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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执法人员通过布控设备监测平台,锁定车牌号为晋AD29xxx的车辆存在非法营运嫌疑,随即对其展开检查。经核实,该车辆使用性质标注为“非营运”,且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行为已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
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及《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九章第三节规定,执法部门对涉事驾驶员刘某平作出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五台山系我国佛教名山,也是旅游名胜,每年执行游客600万+。维护好景区旅游交通市场秩序,至关重要。未来,五台山景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常态化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车”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力维护旅游市场秩序,切实保障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为游客营造安全、放心的旅游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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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五台山景区特别提醒广大从业者,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驾驶员必须持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做到“双证齐全”,严格遵守行业法规,合法合规经营。
五台山景区这张3000元高额罚单的开出,不仅彰显了景区对非法运营等违规行为“零容忍”的坚决态度,更以强有力的执法手段净化交通运营环境,有效规范景区交通秩序,为游客营造安全、有序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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