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京技管发〔2025〕4号)的工作要求,拟开展2024年“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区内申请认定)免申即享兑现工作,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01
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京技管发〔2025〕4号)中第六条“实施创新企业梯度培育计划,构建多层次创新梯队。分层分类培育壮大高能级创新主体,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发展格局。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获批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有效期满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支持专精特新典型示范,对获批或有效期满通过复核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80万元、3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北京市隐形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支持,对获批的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晋级享受差额奖励。”
02
申报条件
(一)截止到2025年6月30日,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2024年在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提出申请并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质;
(三)已被相关部门公告取消认定资质的企业,不纳入兑现范围。
03
支持内容及标准
对2024年度首次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支持,对有效期满在2024年度再次申请并通过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支持。单个企业不重复支持。
04
特别说明
已领取“2023年村高新企业认定奖励”的企业,按照应兑现项目,本次进行补差奖励。
附件:
1.2024年“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区内申请认定)办事指南
2.2024年“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区内申请认定)纳入核查计划企业名单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7月8日
附件2
2024年“国高新”企业获批奖励(区内申请认定)
纳入核查计划企业名单
【参考往期政策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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