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处理事故要跑好几个地方,现在在一个大厅里就能全部办完,连保险理赔都能当场解决,太方便了!”在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张店大队交通事故处理大厅,刚刚办完事故理赔手续的王先生感慨道。在该中心,办事群众只需“进一扇门”,便能高效完成事故定责、调解、理赔等一系列流程环节。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通过在淄博市推行“7+N”一体化事故处理模式,整合资源、再造流程、规范办案,推动建设各区县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建立健全公安交警、法院、检察院、司法、卫健、民政、保险等7家部门联动机制,整合事故快处岗、人民调解室、保险理赔窗口等N个功能站室入驻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联合办公,实现事故处理全链条衔接、闭环式处置、一体化运行。
不仅如此,交通管理支队深度整合法院、司法、保险等调解力量,在各区县成立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创设多元解纷“综合体”,其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表彰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同时,实行“医院施救、保险直赔、救助托底”多方联动,布建14家事故伤员救治“绿色通道”定点医院和58处事故伤员救援点,联动31家保险公司实行小额直赔、提前垫付等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数据显示,目前淄博市轻微事故快处率达91.57%,救护车到达现场平均耗时缩短5.26%,交通事故伤员救治率达92.25%,交通事故非诉纠纷化解率达96.5%。这些数字背后,是交管部门将“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路”的服务革新。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贾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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