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的通告,旨在加强低空安全管理,防范各类干扰破坏活动,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秩序。此次管控依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等多项法规,覆盖太原城六区,管控时间为2025年7月6日12:00至7月13日24:00,在山西省会城市安全治理中具有重要意义。
明确管控对象,涵盖多类低空飞行器具
此次管控的“低慢小”航空器,特指飞行高度低、速度慢、雷达反射面积小的航空器具,具体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含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载人气球(热气球)、飞艇、滑翔伞、动力滑翔伞、无人机、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这一界定全面覆盖了当前常见的低空飞行设备,既包括专业用途的飞行器,也涵盖了民众休闲娱乐使用的模型器具,体现了管控的全面性与针对性。
严格管控要求,特殊情况需审批
根据通告,管控期间,太原城六区内禁止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无人机、“穿越机”等“低慢小”航空器进行未经审批的飞行活动。不过,针对医疗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抢险救灾等特殊公共服务需求,如需使用“低慢小”航空器,可向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及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这一规定既确保了安全管控的严格性,又为民生与公共服务领域的必要飞行留出了合规通道,实现了安全与效率的平衡。
强化处置措施,明确法律责任
为保障管控措施落地,通告明确了严格的处置原则。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十二条,对违反飞行管理规定、扰乱公共秩序或危及公共安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技术防控、扣押物品、责令停止飞行、查封场所等紧急措施。
对于违规行为的法律后果,通告进一步细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由公安机关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系列层级分明的处置措施,彰显了太原市政府维护低空安全的坚定决心。
全民参与共治,鼓励举报违规行为
通告呼吁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群众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气象等部门,做好“低慢小”航空器人员及器具的信息登记管理,严格遵守管控规定。同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违法违规飞行行为,举报电话为110,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共治格局。
此次太原对“低慢小”航空器的临时管控,是山西在城市安全治理领域的具体实践,既响应了国家关于低空飞行管理的法规要求,也结合了省会城市的实际安全需求。通过明确管控范围、责任与措施,将有效防范低空飞行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为市民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也为山西其他城市的低空安全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