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有个网友在后台留言,说了说他的烦心事。
你好屯哥,近几年一些烦心事,不得不发发牢骚。上面来人天天查手机,查工资卡流水你怎么看?闹得基层战士们人心惶惶的,查犯罪分子查间谍无非也就查这些吧?现在更有甚者用上了刑侦仪器专业软件查手机。消防的主责主业是否偏离了轨道,背弃了初衷?
这真的让人大无语啊,现在基层非常难熬。
真是服了,前几天通知把工资卡流水从去年的到今年的全部打出来发邮箱,这个其实这几年每季度都让打出来,可是这回又增加了一个微信流水也打出来,现在是层层加码,利剑高悬,人人自危。
微信的所有聊天记录,其他社交平台聊天记录,导航记录,购物平台搜索记录,支付记录,更是天天查。
目前来说只查战士是特别严格,领导的只有总队级的查基层领导的,但很少查,主要基层战士最苦了。
一说督察不像以前查战备情况,查出动情况,现在一说督察第一个就是手机,来了就收手机,基层自己也天天自查。
这种高强度的查手机让人痛苦不堪,本身战士平时正课都不让用手机,再加上这种高压态势,苦不堪言,这比当年隶属部队时候还苦,最大的的苦莫过于这种心累。
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出几回事儿都是干部的出的事儿,基层战士很少出事。
最近又发手机了让自行保管,说可以不查你手机,但是你得出具第三方验证报告,自证 你的手机没有问题,这不是还要查么,你可以不让查,但你得自证,我真是服了。这个事确实让人不舒服,我真的特别讨厌解释,花千八百买个东西都得问你钱怎么花的。
关于这件事,靠山屯的看法大概是这样:
不知道这是不是普遍现象?感觉应该不是,估计是某个总队或支队搞的,有点层层加码了吧。
公民的通信和隐私受法律保护,个人手机上的聊天记录、微信支付等,督察人员无权查看,有关的法律依据大概是这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刑事侦查需要,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侵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至第一千零三十四条明确,自然人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聊天记录、支付信息等属于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处理或泄露。
《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并需取得个人同意。微信聊天记录、支付信息等属于“敏感个人信息”,受到更严格保护。
《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如微信)必须对用户信息保密,未经用户授权不得向他人提供。
可能某些单位和个人,出发点是想让队伍少出问题,但是管理是一门科学,并且要严格遵守法律,督察的人自己都不守法,都出问题,那怎么要求其他人守法守规呢?
队伍的活力还是挺重要的,心太累的话干不好活儿。这就像孩子一样,你是打算每天挑他几十个缺点,每天批评呢,还是多表扬、适当批评,让他健康成长?
学习资料
靠山屯闲话
既往不恋,当下不杂,
未来不迎,纵情向前。
屯主微信号:ifire-ta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