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疗纠纷审判中,法官改变“以鉴代审”做法转而支持患方诉求,通常发生在六类关键情形中。
大家好,这里是天斗医号患者权利保护组。我是北京的医疗纠纷律师宋中清。我们接着上期看。
核心在于法官对鉴定意见的独立审查权被有效激活:
三、存在可直接推定过错的法定情形
医疗机构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1222条,若医院存在:
违反法律法规或诊疗规范
隐匿伪造病历
拒不提供病历等行为
法官应直接推定过错,无需依赖技术鉴定。
例:术中擅自变更高危术式未告知、无资质人员操作等明显违法情形。
四、专家辅助人成功质疑鉴定结论
医学专家当庭揭露鉴定缺陷
患方聘请专家辅助人出庭,从医学逻辑上指出鉴定结论的矛盾(如忽略违规操作与损害的必然关联),可动摇法官对鉴定的依赖。
例:通过交叉质询证明鉴定未区分“技术过失”与“违法违规”,混淆责任性质。
感谢收看,下期再见。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