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快人心!19岁女生遭侵害落水溺亡案终于等来恶魔伏法的结局!凶手陈林已经在6月25日被执行死刑,其罪恶行径终于得到应有的惩处。
2024年7月25日晚上,河南驻马店市平舆县万冢镇蔡庄村32岁村民陈林,作为一家养牛场的老板,约了几个朋友到镇上饭店喝酒吃饭,酒足饭饱后大家满意而归。
王林骑着电动三轮车载着一位朋友走在了回家的路上,突然一位年轻女孩的曼妙身影吸引了她。
此时,家住万冢镇三桥村肖庄,正在读师范学校的19岁女生小闫洗完澡后外出散步,站在路边看手机。
当时,天色已经较晚,但小闫可能是因为心情不好,并没有及时回家。
陈林见她形单影只,便打起了坏主意,不过,那时候他有一个正义的朋友在车上,千方百计劝阻了他。
本以为王林听了进去,没想到在朋友下车回家后,他居然又驾驶三轮车折返了回去。
陈林停下车搭讪,以带小闫兜风为由将她诱骗上车,带至附近的小树林。
在小树林内,陈林用手卡住小闫脖子欲实施强奸,但因离村庄较近,其害怕和紧张未能实施成功。
不甘心的陈林又驾车将小闫挟持到一水塘边的小路上,提出发生关系。
小闫说:“大哥,你别这个样,我认为你是个正经人。”
陈林表示可以给钱,小闫说:“别这个样,我不是这样的人。”
其间,小闫曾逃跑,陈林紧跟在后追上企图再次实施强奸。
小闫一边挣扎一边叫嚷:“你别这样,你别这样。”
小闫趁陈林停车之际,突然向水塘边逃跑。
在躲避陈林追逐的过程中,小闫不慎掉入水塘内。
水塘是以前一个砖窑厂取土时候留下的,此时正是汛期,水塘内水位高,水深有两三米。
不会游泳的小闫在水里拼命扑腾,想要上岸。
陈林见状,因害怕小闫逃脱后报警,非但没有施救,反而折断水塘边的树上的树枝,多次敲打小闫的身体,还阻止其上岸。
期间小闫几次都差点爬上岸,可是陈林的敲打阻挡致使小闫很快体力不支后溺水死亡。
在小闫没动静以后,陈林还把小闫的遗体往水塘边扒拉了几下,试图伪装成小闫自己失足落水致死的假象。
小闫当时读的是师范学校大专,前不久才结束实习回到村里,为成为幼师而备考教资考试。
次日上午,小闫母亲才发现女儿彻夜未归,焦急地出门寻找未果后报警。
7月30日,水塘旁玉米地的农民发现了小闫的遗体后报警。
但在水塘里泡了五天的小闫早已面目全非,母亲只能通过闫某身上衣服的牌子才勉强认出这可能是自己的女儿,直到最后DNA确认。
2025年1月15日,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陈林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为何未判死刑?驻马店中院在判决书中称,被告人陈某先后两次欲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因意志之外的因素未能得逞,符合未遂犯的构成要件,故强奸罪部分构成犯罪未遂。同时,综合考虑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认罪认罚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这一判决结果引发了巨大争议。人们普遍认为,对于如此恶性的案件,死缓的判决显然过轻,无法彰显法律的威严和正义。
一审判决后,家属不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广大网友也认为死缓过轻,对一审法官的意见很大,甚至将“陈林案一审法官是谁”推上了热搜,施加了强大的舆论压力。
网友认为,陈林的罪行被判死刑理所应当,不应该在第一次审判时判死缓。像陈林这样的罪犯是没有被执行死缓的余地的。
因为众所周知,缓期执行意味着罪犯可能由于表现良好被再次改判,变成有期徒刑的。
在舆论的强烈呼吁下,2025年2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重新审理,并最终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受害者的告慰,更是法律严惩恶性犯罪决心的彰显。
7月5日,小闫家属接到了法院通知,凶手陈林已于6月25日被执行死刑。
小闫家属还发现了一个“怪事”:被处决凶手的账号7月5日竟然发文辱骂自己:里边有“撇树救狗被冤枉”的词句,隐意为当时陈林用树枝敲打阻挡竟是在救小闫!
很显然,凶手伏法而亲朋仍不服。陈林已伏法不可能再发信息,此贴应是陈林家属或朋友用陈林的账号发出的。
这起案件虽然尘埃落定,但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未结束。法律的公正与严厉,是维护社会安宁和人民安全的基石。希望每一个人都能从中汲取教训,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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