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门司警破获一起按摩中心涉嫌组织卖Y的案件,两名经营按摩中心的本地男子被捕后拒绝配合调查。
据悉,案件源于治安警上月3日接到一名印尼女外雇的报案。该女外雇在南湾区一家按摩中心工作,她不堪忍受老板的威逼利诱,鼓起勇气向警方举报该按摩中心存在要求按摩师为客人提供手Y“特殊服务”的不法行为。治安警因怀疑该按摩中心涉及卖Y不法活动,随即将案件转交司警进行深入调查。
前日上午,司警展开行动,一方面派员前往涉案的按摩中心进行搜查,带走了包括女事主在内的3名女子进行调查,其中另外两名女子在按摩中心担任后勤和清洁工作。行动中,司警检获了4件黑色连身裙、多樽按摩油以及大量底单收据等证物。另一方面,司警同时前往黑沙环区的两个住宅单位,成功拘捕了涉案的两名本地男子。
这两名被捕的男子姓蔡,分别为53岁和47岁,他们是该按摩中心的东主及经理。该涉案按摩中心于去年5月开始营业。初步调查显示,该按摩中心至少有8名外雇按摩师,主要来自东南亚地区,司警表示会继续追查是否存在其他受害人。
案中女事主是一名印尼人,去年7月通过外雇公司来到澳门,在南湾区这家按摩中心担任技师。去年9月,按摩中心东主向她提出要求,让她在为客人按摩时必须提供手Y“特殊服务”。每次向客人提供这种服务,按摩中心会收取1680澳门元的“服务费”,而女事主从中可拆账获得150澳门元。由于女事主需要支付外雇中介费,并且要寄钱回家乡供养家人,无奈之下只能被迫答应东主的要求,为客人提供“特殊服务”直至报案。
司警调查资料显示,女事主每次为客人提供手Y服务时,都要穿着按摩中心提供的黑色性感连身裙。服务结束后,按摩中心经理会签署一张收据给她,她凭借收据就能从按摩中心获取150澳门元的报酬。从去年9月至今,女事主已为客人提供了逾100次的手Y“特殊服务”。粗略计算,仅女事主一人为客人提供此项服务,按摩中心就获得了15.3万澳门元的不法收益,而女事主获得了1.5万澳门元的报酬。
司警已落案控以两名蔡姓男子淫媒罪,并于昨日下午将案件移送检察院侦办。然而,在司警的查问过程中,两名蔡姓男子均拒绝合作。
许多网友关心女事主后续的面临的处境。女外雇是在被老板威逼利诱的情况下为客人提供“特殊服务”,并非出于自愿主动从事此类违法行为。她自身也是受害者,其报案行为体现了一定的主动性和改正意愿。依据法律中对于受胁迫、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有可能考虑其受胁迫的情节,对她免予处罚或者从轻处理。
但由于按摩中心被查处后,她自然会失去在该按摩中心的工作。此前她为了支付中介费和供养家人而被迫就范,失去工作后可能会陷入经济困境,难以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和维持家人的生活。她需要重新寻找工作来解决经济问题,但可能会面临求职困难问题。
而两名澳门本地老板涉嫌淫媒罪,根据澳门法律,他们所涉及的淫媒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如果证据确凿,他们极有可能被法院判定淫媒罪成立。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对于此件案件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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