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在社交平台以“精英女律师”形象示人的成都网红西绿(赵某某),实际上并无律师执业资格证,引发关注。7月1日,成都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成都这边没有这个名字的律师。”成都市公安局工作人员称,“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
6月25日,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发布公告称,因赵某某涉嫌刑事犯罪,该律所发现有关情况后,已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已于6月15日受理案件并展开调查。对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容忍。后续将继续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
7月1日,南都记者在社交平台搜索网红西绿,发现相关账号已无法显示,但是仍能见到网友发布她此前账号的一些图片和视频。据了解,网红西绿原名赵某某,长期以“精英女律师”人设活跃于多个社交平台,分享开庭日常、法律知识。但南都记者在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检索,并无赵某某的律师执业信息。
成都市律师协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南都记者,“成都这边没有这个名字的律师,律所报警后,警方已介入调查。”
成都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向南都记者表示,“相关部门已介入处理,可关注后续警方通报。”
如何正确辨别真假律所、律师?成都市律师协会发文称,要认准律师执业证,由于律师必须持有由司法部核发,并在有效期内经年度考核备案的律师执业证,这是其执业的唯一合法证件。重点核对姓名、照片、执业机构、执业证号、最新年度考核备案页。此外,可在官方平台核验,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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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
此事中,赵某某假冒律师在社交平台活跃,将构成什么罪名?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胡青春律师告诉“法度Law”,赵某某假冒律师在自媒体和社交平台开展法律宣传等法律服务活动,首先违反了《律师法》,依法会受到行政处罚,根据《律师法》有关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至于是否构成犯罪,还要根据具体情形来判定,如果赵某某假冒律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达到数额较大标准的,则构成诈骗罪。比如,冒充律师代理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并收取费用,使当事人基于错误认识而交付财物,则是诈骗犯罪,根据诈骗金额不同,会面临不同量刑。此外,因律师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未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为牟取经济利益长期从事诉讼代理或辩护业务,扰乱法律服务秩序,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除上述罪名外,若在假冒律师的过程中,伪造律师证或其他资质证书文件,还可能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罪名。
北京浩淳律师事务所崔雅婕律师向“法度Law”表示,就网上现有的信息来看,网红西绿并非法律工作者,但其自称律师,并在网络宣传中多次亮出自己的“律师证”。通过这种方式误导大众,误以为其是律师身份,从而后续委托其处理法律事务。
首先,在视频中多次出示的“律师证”,如果该“律师证”是网红西绿伪造,那么就会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律师执业证是由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用于证明律师身份和执业资格的法定证件。网红西绿如若进行开庭等工作,势必会用到律师证,因此可能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其次,网红西绿是否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需满足非法占有的目的,且需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若网红西绿真实意图是提供法律服务,或者其没有收取巨额费用,以及事后的资金流向正常,那么就需要综合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网红西绿在社交平台上营造的人设是“律师”。但网红西绿是否在实际接待客户时,声明其非法律从业人员身份,客户对此是否知悉。客户是否会基于网红西绿的“律师身份”进行委托,并支付巨额律师费。《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若存在上述行为或者其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不论其最终结果如何,这个事件都再次提醒大众,在信息爆炸的当下,如何拨开迷雾,找到适合自己的“真律师”。同时对于律师同行而言:现实世界机制的混沌,可能造成莫名其妙的“幸运者”,但律师最后还是要回归到专业,“打铁还需自身硬”,风物长宜放眼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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