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一份裁判文书揭开了某互联网大厂内部贪腐的一角,1994年出生的直播短视频招商运营总监金某(花名:周梦蝶),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获刑8个月,罚金3万元,并没收全部违法所得。这一案件不仅引发了公众对互联网企业内部廉政建设的关注,也暴露出行业在快速发展背后存在的监管漏洞。007深入调查,还原案件全貌,剖析背后深层问题。
金某在2022年6月至案发期间,利用担任直播短视频招商运营总监的职务便利,负责珠宝、家居、运动户外等类目直播短视频商家的招商入驻、平台活动资源对接、违规调查、综合性服务等工作,为拼多多合作商家谋取利益。在此过程中,她收受了多位商家贿赂,包括价值43385.03元的香奈儿牌手提包、价值39900元的香奈儿牌手提包、价值20900元的LV牌手提包、价值35343元的卡地亚牌手表以及18万元现金,涉案金额共计24万余元。
2025年1月16日,金某在接受公司廉政部门谈话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留在单位等候民警处理,次日被民警传唤至公安机关。在案件审理期间,金某退出违法所得18万元。法院认为,金某作为非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鉴于金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并退赃,依法从轻处罚。
财新记者联系到多位与金某有业务往来的商家。有商家表示,在与平台对接业务过程中,行业内似乎存在一种“潜规则”,为了获取更好的平台资源,如首页推荐位、活动曝光机会等,部分商家会选择向平台关键岗位人员输送利益。一位不愿具名的商家称:“大家都知道这不对,但如果不这么做,自己的店铺很难在众多竞争对手中脱颖而出,生意就会受到影响。”
互联网行业专家指出,随着直播电商行业的迅猛发展,平台掌握着巨大的流量资源,这些资源直接关系到商家的销售业绩和生存空间。在利益的驱使下,部分平台员工手中的权力成为了寻租工具。而互联网企业快速扩张的同时,内部监管体系却未能及时跟上,导致一些关键岗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
某互联网大厂在回应此事时表示,公司一直高度重视内部廉政建设,建立了专门的廉政部门,定期开展员工廉政培训。对于此次事件,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岗位的轮岗和审计,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但有内部员工透露,虽然公司有相关制度,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部分流程存在形式化问题,对一些违规行为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
从法律层面看,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是《刑法》第163条所规定的,旨在打击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数额在3万元以上即构成“数额较大”,应予以立案。金某案涉案金额达24万元,远超立案标准。
此次金某受贿案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行业的繁荣,类似的贪腐案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过去一年,媒体公开报道的互联网企业内部贪腐案件就达数十起,涉及采购、运营、招商等多个关键环节。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企业的利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互联网行业蓬勃发展的当下,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监管,防止权力寻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专家建议,企业应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的风险防控,建立有效的举报渠道,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监督。同时,监管部门也应加强对互联网行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成本,营造风清气正的市场环境。
金某受贿案给整个互联网行业敲响了警钟。在追求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企业不能忽视内部廉政建设。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教育,才能保障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财新将持续关注互联网行业的廉政建设动态,为读者带来更多深度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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