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长江产业投资集团董事长:
长投航空路壹号项目存在的严重违建问题,已引发业主民怨沸腾。长投集团作为项目开发主体湖北长投恒基置业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同时作为肩负社会责任的湖北省属国有企业,有不可推卸的义务就以下核心问题向公众及业主作出负责任的解释与回应:
第一,关于长投航空路壹号6#、7#违建问题。
规划局、建管站曾多次明确回复业主:该两栋楼未通过规划审批,无备案信息。
2024年3月,全国多家媒体追问长投违建一事,然而长投却选择闭口不谈,用沉默应对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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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江汉区万松街综合执法中心对长投下达《在建违法建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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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6月10日,万松街道分别针对湖北长投恒基置业有限公司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行为开了两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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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以上铁证与行政命令面前,两栋无证高楼竟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地而起,直至封顶完工。
关于未批先建问题,长投试图以2019年项目整体规划图为由辩解6#、7#楼合法性,刻意回避二期从未取得独立规划许可这一核心事实,属于典型的“偷换概念”。
在独立规划获批前进行施工,即属违法建设。此亦为规划部门认定“未通过规划”的根本原因,亦是贵司当前急于进行“二期规划批前公示”的根源。
关于施工许可问题,贵司声称“取得政府部门许可”、“政府部门给了绿色通道,允许提前建设”。但依据《立法法》第88条确立的“下位法不得抵触上位法”原则,任何所谓的“许可”均不得突破《建筑法》第7条“施工必须取得许可证”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2023)行终字第412号判决已明确指出:“所谓‘绿色通道’本质是行政服务提速,绝非豁免法定许可义务。行政机关对未获施工许可的建设行为予以默认,构成违法。”
试问,何来凌驾于《建筑法》之上的“超级许可”?若贵司确持有相关“许可”文件,请立即公布颁发部门全称、负责人职务姓名及许可文号,供业主查证。此举若属实,则暴露重大行政审批违规;若虚假,则坐实违建行为。
第二,关于长投系统性违建问题。
经实地核查与2019年整体规划文件比对,该项目存在系统性违反原审批规划的行为,主要事实如下:
2#、3#原规划48层,实际建至58层;8#原规划29层,实际建至31层;9#原规划23层,实际建至30层。另据还建业主反映,还建楼栋原规划33层,实际建至5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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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建设行为必须符合规划许可内容。当前实际建筑规模已全面突破2019年审批方案,原规划图因现实重大变更已丧失法律约束基础。
根据《城乡规划法》第50条要求:“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修改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将修改方案公示不少于10日。”
长投若不能提供《公示公证书》《业主同意书》等核心证据,则意味着整个项目已构成《行政处罚法》定义的“情节严重违法行为”。
在实体建设全面突破原规划的前提下,该项目已非个别“违建楼栋”问题,而是涉嫌构成“系统性违建”。若纵容此类项目通过“补证”洗白,城市规划的法律尊严与严肃性何在?
第三,关于对8#、9#业主的侵权问题。
8#、9#购房合同上的容积率为3.97,而二期(6#、7#)的容积率高达11.01,贵司强推“合院”方案,将导致8#、9#容积率激增,构成根本性违约。
长投辩称,3.97的容积率为一期整体的容积率。即便如此,强行与二期合院后也必然导致一期容积率突破原值,违反合同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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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关于国有资产流失问题。
万松街道对长投的两张行政处罚已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请立即公开:
✓ 罚单具体金额及缴纳凭证;
✓ 追责处理结果;
✓ 防止再犯的整改措施。
若对罚单放任不管,则构成《企业国有资产法》第71条界定的“国有资产流失”。
第五,关于二期规划内容违反法规底线问题。
1,《武汉市住宅项目规范》(武政规〔2023〕5号)第4.2.1条:“新建住宅建筑不应超过26层,建筑高度不应大于80米。”
长投航空路壹号6#、7#尚未取得独立规划许可,即已建至48层、34层,严重超标,试问如何通过规划?
2,武汉市2022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武汉市居住用地建设强度管理的意见》明确规定:主城区最高容积率≤3.0。
6#、7#尚未取得独立规划许可,容积率已高达11.01,超出标准值267%,已公然触碰政策红线,试问如何通过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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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关于一期业主加装围墙的诉求。
一期项目拥有独立规划许可,依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一期业主依法享有规划用地专属使用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以及为保障安全依法设置防护设施的合法权利。
一期业主通过购房合同取得8#、9#及相应地上部分所有权后,相关区域产权已合法转移至业主。业主在自身权属范围内加装围栏,合法合规,长投无权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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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长投立即停止对一期业主的侵权行为,并立即撤回缺乏合法基础的二期规划批前公示。
董事长先生:“省属国企”四字,承载的是荆楚人民对国有企业的殷切信任与重托。而今,长投航空路壹号项目却沦为违建“重灾区”。业主恳请您以刮骨疗毒的决心,亲自督导彻查此案,并对本函提出的六项严正质询与诉求,给予清晰、明确、负责任的答复!
此函所述问题关系重大,期待贵司的迅速行动与实质性回应,避免国企的金字招牌因个别项目的严重失序而蒙尘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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