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航空运行安全
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
自6月28日起
禁止旅客携带
没有3C标识、3C标识不清晰
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
乘坐境内航班
今年以来,旅客携带的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近期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厂家因电芯存在安全风险对多批次产品实施召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了多个充电宝及电池芯厂家3C认证,上述情况表明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存在安全质量隐患,给民航安全运行带来的风险持续增大。对此,民航局决定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按照国际通行的《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进一步采取严格的管控措施,并要求民航相关单位加强组织、做好宣传告知、严格查验、改进服务、做好应急准备等工作。
通知强调,各机场安检部门要加强对旅客随身携带充电宝查验,严防旅客携带不合格充电宝乘机。要合理设置旅客对充电宝的自弃、暂存区域,明确暂存手续和流程,为旅客自弃、暂存提供便利,提升旅客对政策的理解度和配合度。
通知指出,各机场要抓紧做好航站楼内旅客充电设施的加装、维护,提高充电设备设施的可用性、可得性,更好满足旅客进、出港时的充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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