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陆丰市碣石镇新饶村多名村民联名向媒体投诉,反映该村村委会和经济合作社涉嫌侵占集体三笔补偿款及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村民希望相关部门和媒体机构可以介入调查处理。
新饶村多名村民代表称,2018年村委会出让后海林地,征地款项约2600万元已按每人2900元发放给村民。然而,2020年另有1900万元涉及安置、失业等补偿款被村委会扣留,至今未发放,涉嫌侵吞集体财产。
此外,村民们还反映2015年,上级政府拨付的海域补偿款400万元被村委会长期侵占,十年未予兑付,严重损害村民利益。
2019年4月26日,陆丰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收碣石镇新丰经济联合社、新丰村张厝经济合作社、新饶村新饶经济合作社土地和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陆府公【2019】4号),该公告中明确征收范围:碣石镇新丰经济联合社、新丰村张厝经济合作社、新饶村新饶经济合作社属下冬至海边、南至空地、西至核电项目进场路、北至空地,合计为32.9222公顷;耕地、林地、其他农用地土地补偿金按照70元/㎡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10元/㎡进行补偿,留用地安置补偿金为1234.575万元。
2011年新饶村委会将渔业地域虾飞澳码头出租给第三方,虾飞澳码头为集体所有权,出租时没有征得村民们的同意和信息公开,更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完善出租手续,属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村民还指控村委会存在土地违法行为,其中,2020年虾飞山地非法转让:村委会未公开土地出让手续及收益,剥夺村民知情权。
2024年违规开发宅基地,村委会联合第三方将400多亩荒地和闲置地改为宅基地,未经村民表决,计划部分分配特定农户,剩余对外销售,以弄虚作假、不法行为计划分配给小部分特定农户每9人一套(两间)作为私人宅基地,取消大部分村民分配资格,剩余大部分宅基地策划对外违法销售,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村民认为,上述行为违反《土地管理法》,可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要求相关部门彻查。投诉书中强调,涉及巨额集体资产流失、农民权益侵害及土地违法问题,关系乡村振兴与社会稳定。
来源:腾讯新闻 汕尾市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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