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在长城上取土、取石、取砖;严禁在长城上刻划、涂污、故意损坏长城砖石和夯土等行为;严禁在长城本体种植作物、苗木……近日,在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文旅广电局及绥中县委、县政府共同主办的“司法护航 文旅同行——共筑文化遗产保护屏障”主题活动中,发布了《长城司法保护令》,10条规定立足长城保护特殊性,以法治力量构筑文化遗产保护坚实屏障。
▲为保护长城志愿者团队授旗
长城巍巍,古韵声声,诗声隆隆,岁月悠悠,在九门口长城脚下,文化遗产保护宣传片《法卫珍迹 典筑长城》拉开了本次活动的序幕。除了发布司法保护令,活动还通过发布倡议书、成立志愿者团队及建立司法保护基地等举措,推动司法与文旅深度融合,为文化遗产保护筑牢法治屏障。
在宣传片中,镜头穿梭于巍峨的九门口水上长城、静谧的古城遗址、承载记忆的历史建筑之间,全景呈现了葫芦岛市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和独特魅力。影片选取盗掘古文物真实司法案例,深度还原法院重拳出击、依法严惩文物犯罪的关键过程。
“文化遗产保护不是一家之事,而是全民责任。”活动现场发布的《关于依法加强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倡议书》,以掷地有声的法治宣言,向葫芦岛全市发出携手守护文化根脉的铿锵号召。
葫芦岛中院还统筹两级法院成立了一支由百名干警组成的保护长城志愿者团队,这支以法律专业素养为支撑的志愿团队将成为联结司法实践与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桥梁,成为凝聚公众力量的重要纽带。
活动中还举行了葫芦岛市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该基地旨在依托司法调解、巡回审判、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等职能,通过专业化、协同化司法服务,为文化遗产本体保护、管理利用及涉文物纠纷化解提供精准法律支持,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迈向法治化、规范化轨道,筑牢葫芦岛全市文化遗产保护的法治屏障。
审核丨黄艳辉
编辑丨秀 姿
文字丨郑子超
制作丨李梦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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