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常觉得“一句话的事儿”就能敲定合作。但你知道吗?有些合同,法律白纸黑字要求必须落在纸上才作数!口头约定?聊天记录?关键时刻可能派不上用场,甚至让你摊上赔偿或罚款!
一、法律为啥非要“白纸黑字”?
法律上的“书面形式”可不仅指传统的签字盖章合同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以下简称《合同编》),信件、电报、传真等有形载体算书面,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等只要能随时调取查看的电子文件,也被视为书面形式。
但请注意!这并不意味着微信里聊几句、发段语音就算签了合同!实务中,尤其是需要相关部门审批登记(如房产过户、抵押登记)的合同,目前机关基本只认纸质盖章文件。电子签约平台生成的文件虽有效,但核心仍是那份权利义务清晰的正式合同文本。
二、不签书面合同?四大后果很严重!
1.合同压根不成立:比如保证合同、仲裁协议、夫妻财产约定。没书面文件,法律上等于没这回事!就算你付了钱、干了活,对方也可能翻脸不认。
案件举例:某银行通过《供应商入选通知书》选定拍卖公司,对方也交了保证金。但当拍卖公司要求履行时,法院却认定:委托拍卖合同关系尚未成立!前期文件只是“意向”,不具备合同效力。(参考案例:(2017)甘0102民初2927号)
2.无法产生法律效力:典型如地役权合同、居住权合同。没书面约定,你的权利就悬在空中,不受法律保护。
3.面临经济赔偿:
①打工人的“双倍工资”:单位用工超1个月不签书面劳动合同?员工可主张每月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82条)
②安全生产的“紧箍咒”:单位发包工程不签专门安全协议或合同里没明确安全职责?责令改正不说,最高罚5万!负责人也可能被罚。(《安全生产法》第100条)
③对外劳务的“高压线”:企业不签书面劳务合作合同就派人出国?罚款10-20万!惹出大麻烦的还可能被吊销资质,甚至担刑责!(《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第43条)
④后续手续“卡脖子”:想办抵押登记、商标许可备案、合同公证?没书面合同,机关窗口都不收你的材料!权利自然无法生效或对抗他人。
三、哪些合同必须“落在纸上”?常见类型一览
(注:以上仅为部分常见类型,非完全列举)
四、阿宇划重点:签书面合同牢记3件事
1.“能纸则纸”最稳妥:尤其涉及登记、备案的合同,纸质盖章文件仍是通行证。
2.电子签约要规范:选择可靠平台,确保生成的是条款清晰、双方确认的正式合同文本,而非零散聊天记录。
3.履行≠安全!即使你已开始干活或付款,只要法律要求书面形式,对方仍可能反悔!千万别用“行动”代替“签约”。
本文依据《民法典》《劳动合同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2017)甘0102民初2927号等司法案例梳理。
口头承诺轻如风,白纸黑字重如山。法律划定的“书面红线”,既是约束,更是保障——它让模糊的约定变得清晰,让摇摆的承诺变得可靠。下次遇到重要约定,不妨多问一句:“这个,需要写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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