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大家注意到没有,如今在网络上,关于三年大饥荒的说法正悄然发生着改变。曾经那些相对委婉、顾及情面的表述,诸如 “三年自然灾害”“三年困难时期”“三年自然灾害困难时期” 等,正渐渐从人们的视野中淡出。
取而代之的是,大家更倾向于直言 “三年大饥荒时期”。在笔者看来,这种转变反映出大众对历史认知的深化,更加客观且符合实事求是的原则。
回顾历史,我们知道自然灾害具有随机性和局部性,不可能连续三年在全国范围内同时爆发。刘同志曾指出 “三分天灾,七分人祸”,这一观点相当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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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跃进” 和人民公社运动中的 “共产风”“命令风”“浮夸风”“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 等,严重违背了当时中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规律,极大地破坏了农业生产,这是造成三年大饥荒的重要人为因素。
从各地的实际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因这些错误的政策导向,农业生产遭受重创。例如,一些地区在 “大跃进” 中盲目追求高指标,虚报粮食产量,导致国家征购了过多的粮食,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口粮。
像在某些地方,粮食亩产实际只有一二百斤,公社却上报一两千斤,这使得农民在面对自然灾害时,缺乏足够的粮食储备来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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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当时的公共食堂制度,所有职工和家属子女的国家计划供应粮食全部交由食堂统一管理,家里不准私自开伙,铁鼎铁锅还要上交政府炼铁,进一步加剧了粮食分配和管理的混乱。
与此同时,连续的干旱等自然灾害也给农业生产带来了极大的损失。市场上物资紧缺,价格飞涨,百姓生活陷入困境。
为了填饱肚子,人们不得不寻找各种可以吃的东西。在一些农村地区,家种的青菜、萝卜、南瓜等蔬菜不够吃,就去采集芝麻叶、蚕豆叶、苕叶、芋头禾、菱角禾、地菇、田螺、河蚌等 “野味”,甚至连油树皮都不放过。原本作为主食的谷米,此时反倒成了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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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应对饥荒的过程中,也有一些地方领导展现出了担当。比如潍坊昌乐县的县委书记王永成,在粮食问题日益严重的 1959 年,他不顾个人利害得失,呼吁上级尽快调来救命粮,解决百姓的燃眉之急。
昌潍地委批给昌乐的一百万斤粮食,虽然人均不到三斤,但在王永成的合理调配下,用在了最急需的地方,帮助昌乐挺过了 1960 年春荒。
之后,他又通过号召群众种红薯和南瓜,调动农民积极性、收缩生产大队规模、推广记工评分办法、扩大家庭自留地面积等政策,成功解决了全县百姓的吃饭问题,使昌乐在 1961 年实现了粮食大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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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总结这段历史的经验教训。正视历史,不是为了否定过去,而是为了从过去的错误中汲取智慧,避免重蹈覆辙。
只有客观地认识到三年大饥荒中人为因素与自然因素的交织影响,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那个特殊时期的艰难,也才能更加珍惜今天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让我们以史为鉴,不断推动社会朝着更加科学、合理、健康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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