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拆迁协议背后,是林印水一家十四年望眼欲穿的等待和如今戴着手铐的对簿公堂。
头发白了,人也瘦了。2025 年 6 月 17 日,在河南襄城县人民法院的法庭上,冯珍终于见到了被捕两个月的丈夫林印水。两人没有机会说话,丈夫只是扭头看了她一眼,眼神飘忽,一晃就过去了。
十四年前,林家的老宅在库庄镇 “城中村改造” 中被拆除。当时的拆迁安置协议写得清清楚楚:林家将获得 240 平方米的置换房屋和 6.5 万元补偿款,在交房前每月领取 400 元临时安置费。
如今,当年怀抱中 10 个月大的儿子已长成 14 岁少年,诺鑫名居安置房项目依然未能交付,而林印水却因索要 1.4 万元过渡费被控 “寻衅滋事” 站在了刑事被告席上。
破碎的安居梦
2011 年,襄城县库庄镇大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时任镇党委书记曾描绘美好图景:“见一次房可以几代人住,既能减少浪费,又能住得更好;既能节约土地,又能造福群众。”
林印水家 180 平方米的宅基地老宅,上下两层共 8 间房,被列入拆迁范围,规划建设名为 “诺鑫名居” 的欧式院落小区。
对冯珍而言,老宅不仅是一砖一瓦,更是生活的全部记忆。院子两边对称盖着厨房、卫生间,还带一个车库。一家人本计划等儿子结婚时再扩建装修,继续 “本本分分地生活”。
但现实来得猝不及防。林印水的父亲未经儿子儿媳同意代签了拆迁协议。协议墨迹未干,挖掘机已开进家门。冯珍 “拦在院子里叫喊,却被人架起拖了出去”。
一家人仓促搬进田地里自建的三间毛坯房。十四年过去,通往这临时住所的道路仍会在雨后淹至小腿;墙皮发霉,家具开裂;两个孩子长大后,房间中间只能立起一块薄复合板 “起一个遮羞的作用”。
一纸空文与空头支票
站在临时住所抬头望去,诺鑫名居工地仅一街之隔。冯珍记得,2012 年时项目主体已建成,“那时就想,这一年后肯定能交房”。但承诺一次次落空:
2016 年,过渡费完全停发。在此之前,这笔钱已发放得断断续续,“问他要就给,不要就不给”。
2020 年 6 月,开发商诺鑫公司手写证明承诺 2022 年 10 月交房,否则支付每月 2000 元过渡费。结果承诺成 “一纸空文”。
2023 年 9 月,库庄镇政府出具盖有公章的承诺书,将 16 号楼 3 单元 612 室分配给林家。冯珍拿到钥匙后发现 “没通水电”,不久后连门锁都被更换。
2023 年 12 月,镇长手写承诺 “利用半月时间将 2 套安置房解决到位”。期限过去,依然无果。
2024 年 1 月,镇政府工作人员与林印水签保证书:1 月 20 日前通水电可装修,林印水则承诺 “不在房屋现场出现”。作为 “保证”,林印水收到该工作人员支付的 1 万元过渡款。
从维权者到犯罪嫌疑人
多次维权无果后,2024 年 3 月 29 日,林印水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襄城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检方起诉书认定:林印水在政府工作人员已告知应通过起诉开发商维权,且 “政府机关及政府工作人员都不是安置房和拆迁过渡费的支付主体” 的情况下,“仍不听劝阻,多次维权”。
指控核心是林印水在 2023 年 12 月和 2024 年 1 月以过渡费名义索要的 1.4 万元。检方认为其行为属于 “强拿硬要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6 月 17 日的庭审持续四小时,焦点聚集在这 1.4 万元的性质。辩护律师牛玉亮当庭指出:“寻衅滋事的前提是扰乱社会秩序,当事人要处于一个强势地位…… 林印水是普通老百姓,对方是公职人员,林印水是处于弱势地位的。”
牛律师更直指问题本质:城中村改造本身是政府行为,政府有解决安置问题的义务。
法律视角下的安置困局
从法律角度审视此案,多种问题值得深思。
拆迁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补偿包括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和 “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襄城县库庄镇政府作为征收主体,对安置协议的履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过渡费停发涉嫌双重违约。既违反协议约定,也违反《民法典》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而检方关于 “政府机关不是过渡费支付主体” 的认定,忽视了政府作为征收主体的法律责任。
至于寻衅滋事罪的适用性,刑法学界普遍认为该罪名需严格遵循主客观一致原则。林印水索取的是其认为应得的过渡费,主观上缺乏 “寻衅” 动机;客观上,其行为也未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后果。
类似拆迁安置纠纷在全国时有发生。2025 年 5 月,四川乐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公告,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农村集体 “三资” 管理突出问题线索 2。同月,广东东莞市洪梅镇也公开征集涉企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线索,直指 “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 等执法乱象。
这些举措表明,国家正通过强化监督规范基层治理。冕宁县财政局近期组织对 19 个乡镇开展财政资金监管检查,目的正是 “堵塞漏洞,促进机制完善”,确保 “有效资金用在刀刃上”。
沉重的家庭代价
案件背后,是一个家庭十四年流离失所的生活困境。
林印水被捕后,全家生计落在冯珍一人肩上。林父患糖尿病需每日注射胰岛素,林母有脑梗、高血压等多种疾病需长期服药。女儿上大学依靠助学贷款,儿子在临时板房中长大。
更令人唏嘘的是,当林印水得知索要的 1.4 万元可能是工作人员私人款项后,主动退还了钱款。“咱不占别人的钱”,冯珍的一句话道出这家人骨子里的淳朴。
林印水曾是个热心肠的电焊工。外出打工时,他常免费给包工头介绍工人,偶尔收到 “介绍费” 就拉着工友聚餐。如今,这个 “一辈子老实人” 身陷囹圄,只因想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安置权益。
回家的路还有多远?
案件审理之际,转机初现。
库庄镇已成立 “诺鑫问题化解工作专班”,在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引入建筑公司垫资 1800 万元续建。小区售房款由镇政府监管,形成资金良性循环。
2025 年 6 月,库庄镇党委书记胡卫刚在电台透露,诺鑫名居大部分楼盘 “已达交付条件”,最迟两个月内交房。
冯珍也接到自称副镇长的电话,承诺带她看房:“你相中哪一套咱就写哪一个的手续。” 同时,她准备提起行政诉讼,要求镇政府履行安置义务。
然而,站在诺鑫名居对面,冯珍仰望这座欧式风格小区。夜幕下,星星点点的灯光中,“有一户本应是属于她的家”。
法律专家指出,类似拆迁安置纠纷中,被征收人可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途径维权,尤其需要保存好 “主体资格证据、合同协议证据、履行义务证据、违约证据和损失证据” 五类关键材料。
库庄镇党委书记近日承诺,诺鑫名居最迟两个月内交房。地方政府的积极作为,让等待十四年的安置房终于不再遥不可及。
诺鑫名居复工续建现场,机器的轰鸣声取代了往日的寂静,监管账户的设立为资金安全加上了防护锁。这些变化为林印水案带来了新的可能:当安置承诺最终兑现,这场因过渡费引发的刑事诉讼或将迎来更为合理的解决。(君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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