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期待的韩国之旅,却成了一个女孩无法抹去的噩梦。
2025年6月1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正在审理前偶像组合NCT成员文泰一的案件。
文泰一与另外两名男子被控对一名中国女性实施轮奸。
在法庭上,三人承认了“特殊强奸罪”的指控,检察官建议判处他们7年监禁。
那么,这起备受关注的跨国性侵案究竟是如何发生的呢?
午夜的恐惧
时间回到去年6月13日凌晨,首尔梨泰院作为本地人和游客聚集的地方,吸引了众多海外游客。
一位中国女孩走进一家酒吧后,立刻引起了文泰一及其两位朋友的注意。
他们主动上前搭话,女孩看到是自己喜爱的偶像,兴奋不已。
她毫无戒备地与文泰一等人同桌,一起玩乐。
文泰一看出女孩单纯,便用眼神示意同伴。
他们显然不是第一次这样做,配合默契地陪女孩喝酒嬉戏。
这种近距离接触偶像的机会,让女孩沉浸在喜悦中,完全忽略了身处异国可能存在的危险。
她一杯接一杯地喝下对方递来的酒。
很快,女孩醉得昏昏沉沉。
趁着她无力反抗,他们假装搀扶着将她送上出租车。
女孩在迷糊状态中,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正被带往危险之地,车子径直开到了文泰一位于方背洞的住处。
从凌晨4点到4点半这段时间里,这三个丧失良知的人,在女孩完全失去意识的情况下实施了轮奸。
短短半小时,对女孩而言却是无尽的痛苦折磨,身体和心灵都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更令人愤怒的是,犯下如此恶行后,他们不仅毫无悔意,还企图掩盖事实逃避追查。
他们故意篡改出租车的GPS定位,使行车记录显示车辆去了其他地方。
他们以为利用女孩是外国人的身份,可以阻碍她报警,从而逃脱法律制裁。
然而,女孩并没有让他们得逞,最终将他们送上了法庭。
审判结果
庭审期间,文泰一表示自己已被公司解雇,现在靠在餐厅兼职维持生活。
他还声称提交了自首书,并与受害者达成和解。
他甚至费尽心思拿到了受害者的不处罚申请书,以此请求法庭减轻刑罚。
但检方当场反驳了他的说法,出示了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记录清楚表明。
他们在案发前就讨论过“别让她睡着”“怎么避开监控”之类的话题。
这明显是有预谋的行为,根本不是文泰一所称的意外犯罪。
所谓的“自首”,是在警方调查两个月锁定嫌疑人后,文泰一才提交的自首书。
这怎么能算主动投案呢?至于那份“和解协议”,检方也提出了疑问。
他们认为受害者可能是在胁迫下签署的这份协议。
毕竟从常理来说,遭受如此严重的伤害,谁会轻易选择和解呢?
而且在法律层面,和解并不一定意味着减刑。
因此,检方最终请求法院判决文泰一等三人各7年有期徒刑。
对于这样的判决,许多中国网友表示:这还不够重吗?
说到这里,我们需要对比一下中韩两国对轮奸罪的判罚差异。
在韩国,法律规定轮奸罪至少判5年,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如果受害者是外国人,则应加重处罚,但如果罪犯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可能会减轻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根据韩国法律的标准,7年的判决是合理的。
再看我国的法律,对于轮奸案通常判10 - 15年。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例如导致受害者重伤、死亡或其他极其恶劣后果,则可能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这样一比较,差距显而易见,同样是轮奸犯罪,韩国的判罚比中国轻得多。
此外,关于这起案件中受害者为何会与犯罪者达成协议,也让许多人感到困惑。
从正常角度看,经历了如此严重的伤害,应该坚持让犯罪者受到应有的惩罚。
但是,跨国案件中的受害者面临的困难远超我们的想象。
首先是语言障碍,在异国他乡,语言不通会给报警、取证、沟通等一系列维权过程带来巨大阻碍。
其次是取证难度大,性侵案件本身取证就不容易。
再加上是在国外,很多证据可能因各种原因难以获取。
还有文化差异,不同国家的法律程序和社会观念不同,这会让受害者在维权过程中感到迷茫。
所以,在重重困难下,受害者可能是出于无奈,希望尽快结束这场噩梦。
其中的辛酸苦楚,恐怕只有受害者自己最清楚。
作为旁观者,我们实在没有资格指责。
总结
这起韩国歌手轮奸中国女子的案件,揭示了人性的黑暗面。
也让我们看到了不同国家法律判罚的差异,以及跨国案件中受害者维权的艰难。
我们希望类似的悲剧不再发生,也希望法律能够更加完善。
真正实现公平公正,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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