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精神,结合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各校区实际,制定2025年招生方案。
教育集团各校区按“区域划片、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的原则,分别招收服务区内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
01
片区对象
1.社区“两一致”对象
(1)主校区:①青新社区“两一致”对象。②享受原有照顾政策、允许就读第二实验小学的霞行社区、曾井社区、梅青社区符合要求的原住民对象。其中,原住居民的外孙(外孙女)及其父母同落户本社区,且父(母)在本社区拥有个人房产并实际居住的,可参照原住居民申请入学。
(2)晓聪校区:陈村社区、晓升社区“两一致”对象。
(3)梅岭校区:①三光天社区、岭山社区原住居民“两一致”对象。②梅岭街道天悦小区、天骏小区、天玺小区“两一致”对象。
(4)象山校区:①象山社区“两一致”对象。②洪宅垵社区5-8组原住居民“两一致”对象。③中南天樾小区、中南璞悦小区、中南和樾小区、力高君誉小区、万科金域国际小区“两一致”对象。
上述主校区、晓聪校区、象山校区服务区,父(母)户籍、房产同属校区服务区并实际共同居住的香港、澳门适龄儿童,可在校区服务区参照“两一致”对象申请入学,校区容量不足时,按非“两一致”类别入学;如其父(母)在校区服务区内只有房产或户籍的,可在房产或户籍所在地校区按非“两一致”类别参照“有房无户”或“有户无房”对象申请入学。
在校区服务区购房置业或工作的台胞,其适龄子女可视同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入学。象山校区为台胞子女入学定点校。
“两一致”指: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即房产、户籍同属校区服务区并实际居住)。其中,房产:指产权性质、用途为住宅的房产;实际居住:指交房、装修并配备生活设施、有正常的用水或用电消费清单,接受入户调查属实。
2.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上级驻晋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
(1)青阳、梅岭区域南片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
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片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适龄儿童可在父(母)工作单位所在地、房产所在地或户口所在地选择我教育集团内南片区的校区(主校区、晓聪校区、象山校区)或北片区的校区(梅岭校区)申请入学。
(2)在校区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其他镇街机关干部子女,按社区“两一致”类别申请入学。
(3)孙辈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在校区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1)(2)规定申请入学。
(4)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在校区容量充足时可参照本款(1)规定申请入学。
02
政策照顾对象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授予消防救援衔的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的子女参照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办法执行。
2.优秀人才子女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5年泉州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申请的通知》(泉教综【2025】9号)精神执行。
(2)晋江市认定的优秀人才的子女。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
4.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
03
派位对象
主校区、晓聪校区、象山校区在完成片区对象、政策照顾对象招生任务后,在本校区招生计划和规定班额内剩余学位,将派位招收下列对象。
(1)主校区:在新华街—崇德路—迎宾路—永嘉路围合区域(含第二新村)“有房无户”、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2)晓聪校区:在迎宾路—泉安路—长兴路—世纪大道围合区域:①非陈村社区、晓升社区“两一致”适龄儿童。②“有房无户”、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3)象山校区:在长兴路—象山路—文创路—文景路—世纪大道围合区域“有房无户”、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全面实行“教育入学一件事”网上报名。
一
预报名
时间:7月2—4日
报名对象登录“闽政通”按:“本地”——“教育入学一件事”——“小学入学报名(立即报名)”——“晋江市”的顺序进入填报页面,对照本招生方案中不同校区不同对象规定的报名条件,选择与个人实际情况相符的校区及对象类别如实、准确、完整填写相关预报名信息。
每位适龄儿童只能选择一个校区一种对象类别填报,并且只填报一次。填报过程中户口、房产等信息选择自动获取,无法自动获取的信息手动输入。正式报名后,报名信息由系统自动带入。
(具体的报名操作指引视频将通过学校公众号适时发布,敬请关注。)
二
正式报名
时间:7月5—6日
登录闽政通“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有困难的,可携带相关材料直接前往各校区,由学校工作人员指导线上报名。
若未能在规定时限到线上报名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引导到周边有剩余学位的公、民办学校就读。
1.主 校 区:象山校区教学楼A栋一楼
2.晓聪校区:晓聪校区1#教学楼二楼
3.梅岭校区:梅岭校区南大楼一楼
4.象山校区:象山校区教学楼C栋一楼
一
片区对象
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供校区审核。
1.社区“两一致”对象:《户口簿》和《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房产证明材料)。
2.青阳、梅岭区域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行政介绍信》(由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和《户口簿》或直系关系等其他有效凭证,退休人员的《退休证》。
3.在校区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其他镇(街道)机关干部子女:《行政介绍信》、房产证明材料和《户口簿》或直系关系等其他有效凭证。
二
政策照顾对象
提交以下证件、证明材料供校区审核。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现役军人身份证件(包括《军官证》《士官证》《士兵证》《文职干部证》武警部队《警官证》)、《户口簿》、亲子关系有效凭证及所在部队团级以上(含团级)机关集中出具的《适龄儿童花名册》。
2.优秀人才子女:“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系统”或“晋江市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审核结果和《户口簿》《居住证》《劳动合同书》《人才证书》《房产证》。
3.规模企业高管和专业人才子女:个人完税凭证、《劳动合同书》、社会保险费缴费凭证、《户口簿》。
4.港澳台侨和外籍适龄儿童:①台胞子女:《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房产证》或《劳动合同书》。②香港、澳门籍适龄儿童:《户口簿》《房产证》、亲子关系有效凭证等。
三
派位对象
提交《房产证》《户口簿》供校区审核。
如果符合条件派位对象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校区将采用“电脑派位(抽签)”或按“购房、落户时间顺序”等办法进行招生,并当场公布结果。具体事项另行公布。
(一)入学对象需提供的《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劳动合同书》等证件,签署日期应为2025年3月1日前(不含3月1日);需凭“社保缴费凭证”入学的学生父(母)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需半年以上(2025年3月1日前开始并连续参加我市社会保险)。
(二)需要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的,闽政通如无法自动获取,可以通过以下任一渠道查询并打印结果提交:
1.闽政通APP——泉服务——更多——县区服务——晋江市——i晋江——个人不动产查询,直接下载本人名下不动产登记信息。
2.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打印或在F15档案查询窗口打印。
3.晋江农商银行或晋江区域建设银行的自助机(智慧柜员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功能打印。
(三)开具电费缴交证明材料,闽政通如无法自动获取,请扫码进行操作。
(四)开具水费清单缴交证明材料,闽政通如无法自动获取,按如下操作。
关注公众号:“晋江自来水”——点击:“我的用水”——输入信息,绑定用户——进入“水费账单”,选择所需要年度,点击“下载单据”。
(五)购房落户对象,同一套房产只能有1位适龄儿童在服务区的小学一至六年级就学,多子女家庭除外;祖辈在学校服务区购房并落户,入学对象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同户的,视为服务区对象(本类别只接收同一父辈的子女入学)。
(六)2025年秋季报名主校区一年级的新生将全部安排在象山校区就读一学年。
(七)本招生方案未尽事宜以《晋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印发晋江市2025年晋江市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晋招考委〔2025〕6号)为准。
(八)招生咨询电话:
主 校 区:85622149
晓聪校区:85658281
梅岭校区:18005077880
象山校区:85622149
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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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晋江市第二实验小学
编辑 | 陈月燕
审核 | 陈文经 张镇业 曾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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