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元前两千纪后期迈锡尼文明的宫廷档案中,即有关于奴隶人口的记载,但这些线形文字的档案并没有交代其来源。
之后,在希腊最早的传世文献《荷马史诗》的记载中,奴隶制已广泛存在。
在《奥德赛》的描绘中,奥德修斯和菲西亚人的国王阿尔西努斯都拥有大量奴隶。从此时起直到希腊化时期,战争、劫掠和拐骗就一直是奴隶的最主要来源。
那么,这时候奴隶的主要来源有哪些?哪里来的奴隶最多呢?今天,不妨就让我们一块来掰扯这背后的故事吧!
(一)战争
战争是奴隶的最大来源,希腊人通常将战俘和战争中劫持的妇女儿童作为自己的战利品,要么将他们变为自己的奴隶或者变卖为奴,要么让对方用赎金赎回。
之所以同意赎回,是因为通常索取的赎金要比变卖为奴获利更为丰厚。
《伊利亚特》记述的故事的主线阿喀琉斯和阿伽门农的争吵,起因就和战争中劫掠奴隶直接相关。
希腊联军将战争中劫掠的女子作为战利品分给将领们,作为他们的奴隶。
阿伽门农分得的是阿波罗神祭司克里塞斯的女儿,当克里塞斯带着赎金前来赎回女儿的时候,阿伽门农予以拒绝,宁愿她作为自己的女奴,这导致阿波罗神降祸到希腊联军头上。
阿喀琉斯公开批评阿伽门农,要求他退回克里塞斯的女儿,以平息阿波罗的怒火。
阿伽门农则针锋相对,勉强同意放回他的女俘,却抢夺了阿喀琉斯的女奴布里塞伊丝补偿自己的损失,导致阿喀琉斯愤怒退出战争。
我们看到,妇女首当其冲是战争的受害者,特洛伊英雄赫克托尔预见到战争的悲惨结局,对妻子安德罗玛刻说的一席话也揭示了妇女在战争中经常被胜利一方抢劫为奴的命运:
这一切都比不上当某个身着青铜盔甲的阿凯亚人把满含泪水的你带走,夺走你自由的日子时,我为你感到的痛苦;你将不得不在阿尔戈斯为他人织布,从美塞伊斯或者是许佩瑞亚圣泉取水……
在古风时期,希腊人内部的征服战争往往导致一些居民被降为奴隶,这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斯巴达的黑劳士。
公元前7世纪前期,斯巴达发动第二次美塞尼亚战争,在征服美塞尼亚之后,占领了那里的土地,迫使那里的居民成为斯巴达人的奴隶,这就是所谓的黑劳士,他们成为斯巴达最主要的奴隶群体。
虽然到公元前6世纪,希腊人逐渐产生了通常不强迫同胞为奴的意识,但他们在战争中迫使同胞为奴的做法仍时有发生。
修昔底德的《伯罗奔尼撒战争史》对此多有记载,公元前427年,斯巴达军队攻陷贝奥提亚的普拉特亚,杀死了200多名普拉特亚男人,将妇女变为奴隶。
公元前422年,克里昂率领的雅典军队攻占了希腊东北部卡尔基迪克半岛南端的城邦托罗内,活捉了驻守的斯巴达指挥官帕西特里达斯。
之后他们强迫托罗内的妇女儿童为奴,把包括伯罗奔尼撒守军在内的700名成年男子押送到雅典。
(二)劫掠和拐骗
强盗、海盗和小股武装力量的袭击和劫掠,通常的目标也是劫持人口,然后在市场上变卖为奴,为的是从中牟利。
拐骗为奴似乎是常有的事,在《奥德赛》中,奥德修斯的猪倌欧迈俄斯是“他的奴隶中最悉心照料他的事情”的一个。
他是在儿时被一名腓尼基女奴拐骗出来卖给奥德修斯的父亲拉埃特斯的,而这名腓尼基女奴本人也是被从腓尼基城市西顿拐骗出来后卖为奴隶的。
直到古典时代,类似情况也不少见,被劫持或者拐卖为奴的人既包括希腊人,也包括地中海沿岸其他部族的居民。
雅典演说家安多基德斯在公元前399年发表的一篇诉讼演说辞中提到,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许多旅行者遭海盗劫持,被迫为奴。
公元前4世纪雅典政治家兼演说家德谟斯梯尼的一篇演说词提到,某个尼科斯特拉托斯在追赶逃跑的奴隶时,被一艘三列桨战舰劫持运往爱吉那,在那里被卖为奴隶,在支付了高达2600德拉克马的巨额赎金之后,他才重获自由。
史料表明,在地中海东部和东北部沿海地区以及黑海一带,劫持当地人变卖为奴隶是个十分猖獗的行当,大量当地人口最终被卖到希腊为奴。
色诺芬《长征记》的记载可资为证,希腊远征军在从黑海东南岸回撤的行进中,士兵们经常沿路抢劫。
色诺芬的记叙清楚地说明了这种情况:
士兵们在变卖他们搜集的谷物和获取的其他战利品后,出发穿越比提尼亚人的国度。
但他们沿路没有获得战利品,以便能到达友好国度时有所收获,乃决定调转头往反方向行进一日一夜。
如此他们获取了大量的奴隶和羊群,第六日,他们到达了卡尔克多尼亚的克里索波利斯,在那儿逗留了七天,变卖了他们的战利品。
在另一处,色诺芬记载,色雷斯王公苏特斯雇佣他和手下帮自己夺取领地。
他带队摧毁一些村庄,俘获“1000名俘虏,2000头牛,10000只羊”,然后把这些掠夺品运往位于普洛滂提斯海(今马尔马拉海)北岸的佩林托斯变卖,用于支付雇佣兵的报酬。
(三)债务奴隶
在古风时期,随着社会和财富分化加剧,债务奴隶制日益蔓延,成为奴隶的另一个主要来源,同时也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梭伦改革以前,雅典债务奴隶制蔓延,致使社会矛盾激化。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记载,穷人及其妻子儿女为富人所奴役,如果他们不能缴纳租金,他们和子女就会被迫为奴,这是他们面临的最为严酷的现实。
普鲁塔克也记载,那时贫富分化加剧,城邦已到了危险关头。
所有大众都欠了富人的债,他们要么为富人耕作,缴纳1/6的收成,要么以人身作为债务抵押,其中一些在本土沦为奴隶,另外一些则被卖到国外为奴,还有许多人被迫卖儿卖女。
公元前594年,梭伦立法废除了债务奴隶制,从此雅典人即使无法偿还债务,亦不能被迫为奴。
此后债务奴隶制不再是雅典奴隶的主要来源,但在其他一些地方,债务奴隶制依然存在。
在克里特岛发现的属于公元前5世纪的《戈田法典》明确规定,将偿还不起债务的人或者用人身作为抵偿的人束缚起来,这种行为是合法的。
(四)繁衍
奴隶的另一个来源是繁衍,奴隶和奴隶所生子女自动成为奴隶,一些奴隶甚至可以组成家庭,斯巴达的黑劳士即是如此。
他们可以组成较为稳定的家庭,拥有一定的财产,其人口主要依靠繁衍来维持,其他地区和黑劳士地位相当的奴隶也是如此。
一些零星史料表明,雅典的动产奴隶也繁衍后代,有时候甚至能够结合成事实上的夫妻,即使这种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公元前415年,雅典发生了一场震动很大的渎神案,被判亵渎神明的人财产被充公拍卖,记录拍卖财产清单的铭文部分保存了下来。
在保存下来的记录中,被拍卖的财产包括至少44名奴隶,其中出自色雷斯的1名男奴和2名女奴是以总价打包拍卖的,可能表明他们是一个家庭,另外还有3名奴隶被标明为“家养的”,表明是繁衍出来的。
至于奴隶和自由人结合所生子女,其地位是否是奴隶,则难以一概而论。
有史料表明,女奴和自由人男子所生子女可能是奴隶,但自由人女子和奴隶所生子女为自由人。
《戈田法典》显然认可奴隶婚姻,同时对奴隶和自由人结婚所生子女的地位作了明确规定:“如果一个奴隶主动和一名自由人女子结婚,他们所生之子女为自由人,但如果自由人女子主动和奴隶结婚,那么他们的子女为奴隶。”
无论如何,到古典时期,绝大部分的奴隶出自希腊世界周围的蛮族人,尤其是希腊北面的色雷斯、小亚细亚内陆、叙利亚和黑海一带,则是不争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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