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其职责不仅是传授知识,更在于以德立身、以爱育人,呵护学生健康成长。然而,辽宁鞍山铁西区实验学校发生的一幕,将教育的底线践踏在地。
去年九月,仅仅入学七年级八天的一名12岁少年,因未能答出问题,竟惨遭班主任董某的拳打脚踢,导致孩子被医院诊断为创伤性腰椎病,尽管当地教育局对董某作出了处分,但铁西区实验学校却并未执行。董某不仅继续在该校任教,甚至神奇地“官复原职”,再次担任原班级的班主任。
据称,是其他家长“考虑到孩子的学业”,向学校申请要求董某留任。而更让人心寒的是,董某不仅留任,还在班级微信群中公然要求家长们集体举报侯女士发布的揭露儿子被踢打的视频,甚至要求家长“投诉后发截图”。这哪里是教育工作者?分明是利用职权,试图操控舆论、掩盖真相!今年3月,当地派出所对董某下达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董某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成功暂缓执行。随后,她又撤销复议,转而对派出所提起行政诉讼。
学校出于“保证学生学习不受影响”的考虑,看似情有可原。但问题在于,以“学业”为名,纵容一名已被证实对学生实施暴力、造成身体伤害的教师继续留在原岗位、原班级执教,这不仅是对受害学生的不公,更是对所有学生安全的漠视。谁能保证她不会因其他学生的“不配合”而再次施暴?谁能保证她不会对揭露其恶行的受害学生及其家庭伺机报复?
学校的做法,向学生、家长和社会传递了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只要“教得好”,暴力行为是可以被原谅、被包庇的;学生的身体安全和人格尊严,在所谓的“学业成绩”面前是可以妥协、可以牺牲的。这严重扭曲了教育的价值观,是对“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极大讽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但这里的“本”,必须是德才兼备、遵纪守法之“本”。对于董某这样的“暴力教师”,绝不能再以任何理由予以包庇和留任!因此,希望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乃至检察机关介入,对此事件进行彻查,对其后续的行政诉讼应依法公正审理。对其利用职权胁迫家长、干扰舆论的行为也应一并调查处理。
孩子的身体伤痕或许可以愈合,但心灵的创伤和目睹不公所带来的阴影,可能伴随一生。教育的神殿,容不下暴力的阴影;孩子的成长,经不起“纵容”的腐蚀。请相关部门拿出担当,以雷霆行动,还校园以净土,还孩子以安全与尊严!莫让“学业至上”成为包庇罪恶的遮羞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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