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随着一场悲剧的发生,一个十分神秘、且十分边缘化的职业,走进了人们的视野,这就是捞尸人。
在人们的印象中,捞尸人应该是一群功德无量的人。
可很遗憾的是,那场悲剧,却让他们的形象一落千丈。
是怎样的悲剧,造成了如此消极的影响呢?
在湖北省荆州市的郊外,有一个属于长江的狭小河湾,名叫宝塔湾。
平时这里水流湍急,十分危险。在2009年10月24日,有两个小孩在这里不慎落水。
当时,长江大学文理学院的9名学生正好路过。
为了救人,他们手拉着手跳入了江水之中救人。
而,长江的流量巨大,实在不是人力能够抗拒的。
最终,两名儿童被救上了岸。但是9名大学生中的陈及时、何东旭、方招三人,却被冲走了。
此时,长江的汛期刚过,水面下暗涌和旋涡遍布。
人们不敢贸然下水营救,只能是一边报警,一边尝试使用木棍、绳索一类的工具救人。
但是,面对长江,这种努力实在乏力。
此时,江上驶来了两艘小船。这不是警方的船,也不是跑运输的游船,而是捞尸人的船。
捞尸人,顾名思义,就是在河里给人捞尸体的人。
这个职业的出现,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时期。
当时,和孔子一起开学校的邓析,就曾经接待过捞尸人。
他们精通水性,力气大,通常活动在黄河、长江等大型水系之中。
由于经常和死人打交道,他们被赋予了很多神秘的传说,甚至被誉为是“行走于阴阳之间的人”。
只不过,一般的人都觉得他们身上“脏”,很少喜欢和他们接触。但其实,他们干的也是个苦差事。
在2013年,曾经有一个叫陈伯喜的捞尸人,曾经接受过央视的采访。
他表示,在早年间,长江航运大部分都是靠人力的小船,所以落入水中溺亡的人较多,他的“活儿”也就多,每天都要打捞出五六具尸体。
2000年,长江发生水灾,很多人都被卷入了江水中。
那时候,陈伯喜忙得不可开交,曾经在一星期内打捞出了七十多具尸体。
但是后来,航运的船大了,也安全了,落水的人也就少了。
有的时候一两个星期,陈伯喜都没有什么活儿干。
不过这时候,可能是由于家庭里养宠物的人多了,他的业务也就拓展到了动物领域。
在几十年中,他打捞出的动物尸体,也已经上万了。
不过,陈伯喜这样的“捞尸人”,已经算是在从事一个慈善行业了。
国家会给他一定的补贴,所以他不会再和雇主直接要钱。
在80年代时,陈伯喜每个月到手的收入,仅仅是20元,可以说相当地少了。
后来补贴的数额多了一些,陈伯喜每次出手,都能得到一两百元。
这在如今的社会里,也仍然不算多。
所以在面对记者的时候,陈伯喜坦言,自己这些年活儿没少干,但是真没挣多少钱。
不过,也是在2000年的那次水灾之后,一些民间的“捞尸队”开始出现。
他们往往是一个老板,买上几艘破旧的小船,雇佣几个普通的员工,就可以正式营业了。
为了和拿国家补贴的捞尸人抢生意,他们往往会快速地穿梭于水面。
们美打捞一具尸体,价格都会高得离谱,通常都会在一万元以上。
有的时候由于家属比较着急,便会答应他们。
我们回到2009年的那一天,正如我们前面所说,私人捞尸队和往常一样,在第一时间就赶到了现场。
了对救人英雄有个交代,岸边的师生请求捞尸人赶紧下水。
但是捞尸人的“领队”王某某却并不着急。
他表示,打捞一具尸体的费用是1.2万元,必须先付钱,自己才会派人下水。
师生们马上一口答应,然后便开始凑钱。
可是无奈,他们出门时也没有携带多少现金,凑了半天只有四千多元。
老师赶紧给学校打电话求助,当校方承诺,一定会在救人后补齐所有费用时,王某某才让人下水打捞。
此时,时间距离三人被冲走,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捞尸队很快就将陈及时的遗体捞了上来。
又用了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方招的遗体也找到了。
但是,王某某却将方招的胳膊挂在船头,让其身体继续留在水中。
他表示,此时学校应该已经将钱凑齐了。如果不赶紧把钱给自己,自己就不会继续打捞。
此时,岸边的群众纷纷指责王某某,说他不应该“挟尸要价”。
但是,王某某却表示,自己也是受雇于人,而老板的规矩很明确,就是不见到钱就不能捞尸。
此时,长江大学的另一位老师赶来,他再次承诺,只要王某某先将三人的遗体捞上来,哪怕要5万元都可以。
而一旁的同学们也急了,跪下来恳求,王某某这才将方招的遗体交给了校方。
不过,在打捞何东旭的遗体时,王某某再次“罢工”了。
直到将近下午六点,校方的人带着钱来了,他才终于再次让人下水。
这一次,捞尸人们仅用了十几分钟,就完成了工作。
这件事,后来被《华商报》报道了出来。人们纷纷指责这些私人捞尸队只顾金钱,毫无道德底线。
最后,王某某被判敲诈勒索罪,被拘留了15天。那三万六千元捞尸费用,也被全部追回。
社会上的舆论,这才平息了下来。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类似的新闻不断传来,在四川、河北等省份,也纷纷传来了捞尸人“挟尸要价”的消息。
人们纷纷感叹,这简直是一条“黑色产业链”。
不过,王某某在自我辩护时,也说出了自己的不易:捞尸队由于工作的特殊性,工人是没有保险的。
而且,有人溺亡是低概率事件,他们也不会经常碰到,收入很不稳定。
所以,他们船上的设备,也十分简陋。工人们要在没有丝毫保障的情况下,下水捞尸。
这看起来没什么难度的“工作”,实际上是在拿命换钱。
大家都是在养家糊口,他实在是没有义务去免费帮助什么人。
事实上,王某某所说也并非虚言。捞尸人这个行当,确实是既危险又容易让人看不起。
有一位北京附近的捞尸人,曾经在1月份的冷水中捞过尸体,结果给身体带来了很大的伤害,甚至留下了后遗症。
而他的身上,还穿了一件价值一万多元的潜水服。
有装备者都如此,那些设备更为简陋的民间捞尸队,情况就更是可想而知了。
在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捞尸人自然要把所有的成本,都分摊在每一次的捞尸行动中。
如此想来,其实看似高昂的捞尸费用,也就显得不多了。
捞尸人的生活保障,和溺水者家属要承担的高额费用,已经形成了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
而解决的办法,只能是将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
2010年,有人大代表提出,希望能够通过国家,来建立一些规范的、固定的、专业的、拥有良好装备捞尸队伍,并将其纳入国家的公共应急体系之中。
大代表的建议虽然合理,但是在实践中也有难以解决的问题。
如今,人员溺亡,已经是一个绝对的小概率事件了,国家无法仅通过政府,就建立一套足够的保障体系。
为今之计,最好的办法,就是建立相关的监督机制,并给予相应补贴,引导民间捞尸公司走向规范化。
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以最快的方式,解决捞尸人这一行业的争议与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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