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申请采矿许可延续,为何因“程序瑕疵”被行政机关一票否决?政策变动下,企业合规如何提前布局?
某页岩红砖厂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前申请延续,因“生产规模不达标”“临近居民区”被行政机关拒绝,并责令关停。企业提起诉讼,一审败诉。二审法院认定:行政机关逾期答复构成程序违法。
本案的胜诉核心是:采矿权延续的实体条件与程序要求之辩。行政机关以企业未达最低生产规模(6万立方米/年)、临近学校居民区为由拒绝延续。核心突破:法院认可实体条件不符,但强调《行政许可法》第50条要求行政机关在许可证到期前作出决定,逾期未答复视为准予延续。本案中行政机关迟延30天回复,程序违法成立。2. 程序违法的法律后果:确认违法但不撤销,法院援引《行政诉讼法》第74条,认定行政机关逾期答复属“程序轻微违法”,但因企业实质不符合延续条件,撤销决定将损害公共利益。3. 政策溯及力的边界与企业的合规困境,行政机关依据2013年新政策拒绝延续,但企业采矿权初始许可基于旧政策。政策变动不豁免企业持续合规义务,但行政机关需明确告知整改路径,而非“一刀切”拒批。4. 行政许可中的送达程序与证据对抗。行政机关未提供《回复意见》送达签收记录,企业主张超期送达剥夺申辩权。程序瑕疵削弱行政行为合法性,企业可据此主张权利受损,倒逼行政机关规范流程。
再次提醒各位矿主,采矿类企业需定期对照最新政策调整生产规模、环保措施,避免因政策追溯丧失许可资格;收到行政机关延期申请拒批时,立即核查答复时限、送达程序,锁定程序违法证据;在许可有效期内提前布局技改扩能,主动达到政策门槛,降低续期被拒风险;因政策关停导致投资损失,及时主张行政补偿或协商退出方案,减少“裸退”损失。
若您的企业遭遇采矿许可类行政争议,找楹庭专业律师团队帮助您维权。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