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省各市安置残疾人就业退税政策一人每年可退约12万,安置残疾人就业退税政策申请条件及额度具体安排如下:成都市、自贡市、攀枝花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广元市、遂宁市、内江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广安市、达州市、巴中市、雅安市、眉山市、资阳市等自治区为积极推动残疾人就业工作,制定了专项扶持政策:当企业安置的残疾人数量达到在职职工总数的25%以上,且实际安置人数不少于10人时,将根据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工数量,实施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政策。本项目致力于协助企业精准落实这一政策,通过合理配置符合政策要求的残疾人就业岗位,助力企业享受增值税即时退还的优惠福利。
一、适用企业范围
本政策主要面向从事生产制造与产品销售业务、且已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旨在为这类企业提供切实的政策支持与税收优惠。
二、申报条件细则
残疾人用工规模要求
企业需确保每月在职残疾人员工数量占比不低于 25%,且实际安置人数不得少于 10 人,同时需保证这一比例在运营过程中持续达标。
用工合规要求
企业须与残疾人员工依法签订为期一年及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
每月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残疾人员工发放不低于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的薪资;
按月为残疾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需达到 B 级及以上;
企业需存在增值税缴纳行为,且年度增值税纳税额超过 120 万元,年产值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以杭州地区标准为例);
企业职工总人数在 100 - 500 人区间的,更易符合政策适配条件;
若企业已享受其他增值税优惠政策,则无法同时申请本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特别说明: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其用工归属认定为劳务派遣单位。
三、优惠政策额度
增值税退税标准
退税金额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 倍,乘以安置残疾人员工数量及月份进行计算。以杭州为例,每名残疾人员工每年可申请的退税额为 119,520 元(2490×4×12)。
企业所得税优惠
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支付给残疾人员工的工资可享受 100% 加计扣除政策。
残保金减免
企业可享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全额减免政策,具体减免金额根据企业在职职工人数、当地规定的残疾人就业比例(通常为 1.5%)、月平均工资及年度计算确定。
四、申报与资金返还流程
企业需提前向税务部门完成残疾人安置情况备案手续,增值税的征收与退还实行 “当月征收、次月退还” 机制,确保企业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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