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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万州区公安局百安坝派出所
成功查处一起使用假币案,
抓获违法行为人一名,
有效维护了辖区商户的合法权益。
事情经过
当天上午,百安坝派出所接到辖区某超市负责人成先生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其店内使用一张百元面值假币购买一件12元小额商品,试图骗取找零。接警后,值班民警吴勇、王松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
据成先生描述,该男子邹某在消费过程中神色慌张,被发现使用假币后,邹某谎称自己也是受害者,声称假币是无意中收到的,并试图以100元“好处费”息事宁人。成先生不为所动,果断选择报警。
民警在与邹某交谈时,发现其眼神闪躲,行为异常。在对其身份信息核查后发现,邹某曾经因使用假币被公安机关处理过,是一位“老熟人”。面对民警的询问,邹某起初编造多种谎言企图蒙混过关,但在民警出示的铁证面前,最终如实供述了违法事实。
经查,邹某此前在外区县以60元的价格购得2张百元面值的假币,随后专门挑选小商店或摊贩使用,通过购买低价商品换取真钞找零的方式牟利。此次被抓获后,邹某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因使用伪造的货币,公安机关依法对邹某处以行政拘留十四日并处罚款二百元。
百安坝派出所负责人表示,此案的快速查处,得益于群众的高度警惕和积极配合。警方将持续加大对假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维护辖区经济秩序和群众财产安全。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和商户在现金交易时务必提高警惕,仔细鉴别纸币真伪,可通过观察水印、触摸凹凸感、检查安全线等方式辨别。若发现疑似假币,请立即报警并保留相关证据,切勿私下处理,以免助长违法犯罪行为。
相关延伸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或者明知是伪造、变造的人民币而持有、使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平湖万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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