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安市有奖发票试点第二期活动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振消费、激发市场活力,根据《六安市商务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市于6月1日-6月30日继续开展有奖发票试点第二期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6月1日-6月30日
二、活动范围
有奖发票试点活动范围,为注册在六安市并报名参与本次活动的餐饮、汽车销售单位(见附件),依法开具给个人消费者的单张价税合计超过200元(含)的数字化电子发票(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开具时,应在“购买方信息”栏或“备注”栏中实名登记消费者信息,包括消费者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该信息应与购买方“居民身份证”上的信息完全一致且真实有效,方可参与抽奖活动。
三、奖项设置
本次试点活动抽奖分汽车、餐饮两类,汽车发票抽奖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5名,奖金8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5000元。餐饮发票抽奖设置三个奖项:一等奖5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20名,奖金2000元;三等奖45名,奖金1000元。
四、奖金兑付
开奖公告后10个工作日内,中奖消费者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消费发票、本人银行卡等材料,于工作时间前往六安市商务局进行现场核验,办理兑奖登记手续。获奖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等规定依法纳税,此次个人所得税将由市商务局代扣代缴。
五、本次试点活动由六安市商务局、六安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六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汽车销售参与企业一览表
六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餐饮参与单位一览表
六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第一期 中奖结果公告
根据《六安市商务局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的通知》,6月5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对第一期活动发票进行抽奖,现场抽出汽车、餐饮两类共6个奖项,分别是汽车类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税前);二等奖5名,奖金8000元(税前);三等奖20名,奖金5000元(税前);餐饮类一等奖5名,奖金3000元(税前);二等奖20名,奖金2000元(税前);三等奖35名,奖金1000元(税前)。
经六安市皋翔公证处公证,现将六安市有奖发票试点活动第一期中奖发票号码公告如下,请中奖消费者本人在开奖公告起10个工作日内(截止6月19日18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消费发票、本人银行卡等材料,于工作时间前往六安市商务局(市行政中心6号楼202办公室)进行现场核验,办理兑奖登记手续,中奖奖金将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至中奖人指定账户。抽奖结果公布后30日内中奖消费者未完成兑奖的,视为自动放弃。咨询电话3379408。
来源:六安商务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