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内容
2025年5月,富源县公安局立案侦查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案件受害人被骗资金转入多个嫌疑账户,经资金甄别与案件侦查,已对涉案归属受害人的资金依法冻结。为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及时返还受害人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及《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之规定,我局将对下列账户的涉案资金返回至相关受害人账户,现公示如下:
1.户名:福建恒绅达*贸有限公司
卡号:1170***5543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屏山支行
返还资金:400000.00元人民币
2.户名:黄*西
卡号:6212***8384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城区支行
返还资金:10000.00元人民币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0日。公示期间其他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云南省富源县公安局提出,逾期将视为无异议,上述资金予以返还受害人。
联系电话:0874-4037865
联系地址: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公安局
富源县公安局
2025年6月13日
来源:富源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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