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我是胖胖。
其实呢,胖胖不反对广场舞,说真的,要是到了退休年纪,还有一帮朋友能一起跳跳舞、动动身子、排解寂寞、交流感情,是件挺好的事。
只要不扰民,不占道,不吵到人睡觉,谁愿意跳,这都没问题。
但是,事情一旦变了味,就不能当作“老年人的娱乐”来原谅了。
最近,北京时间就报道一则新闻:
6月12日,湖北武汉后襄河公园,有多名大妈为了跳广场舞,竟然用自行车和警戒线,把一条本来可以通行的道路,硬生生地给封了起来。
你没看错,是封路,不是占一点边角,也不是“错峰使用”,而是直接拉线、挡路、设障碍,禁止其他人通过。
人家骑车的、走路的,只要碰上这波大妈,就得绕道而行。
这种行为,本质是什么?
是强占公共资源,是对他人通行权的公然剥夺。
说白了,就是把公共空间当成自家后院,把别人眼里的公园道路,当成自己专属的“舞池”。
而园方的回应也耐人寻味。
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这条道路“白天归交通部门管,晚上7点到第二天早上7点归公园管理”,大妈们正是利用了这个时间差,在晚上封路跳舞。
园方也承认这条道属于“潮汐式管理”,所以保安“看到也会劝导”,但目前还没有明确禁止。
看到这里,胖胖忍不住想问几个问题:
既然这条路晚上归公园管,那公园有没有为所有市民的公平使用制定规范?有没有明确告诉大家“可以跳舞,但不能封路”?有没有规定一个合理的区域供大家娱乐,而不是任由谁抢到哪儿就是哪?
劝导归劝导,但没有处罚,就意味着没有边界。只要不做出处理,那“敢干”的人就越来越多,“守规矩”的人就只能吃亏。
很多人有个误区,以为只要是公共场所,谁来都行,干嘛都行。
但公共空间不是“无主之地”,不是“先到先得”的荒地,而是需要规则、需要秩序、需要共识的地方。你可以使用,但不能滥用。你能娱乐,但不能妨碍别人。
而任何人的自由,都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自由的基础上。
你跳舞没错,但其他人想安静地遛弯、骑车、接孩子回家,也是他人的正当权利。
这可不能因为“岁数大”“人多势众”就抢先一步把别人挤出去。
人老了就该被尊重,我同意。但“尊重老人”,不等于“纵容霸道”。年龄不是挡箭牌,道德不是免死金牌。
文明社会,从来不是“谁声大谁有理”,也不是“年龄大天然占理”,而是要有边界,有底线,有对公共秩序的集体维护。
这不是道德问题,是尊重问题。
就像地铁让座,是情分,不是义务;公共空间共享,是权利,不是礼让的结果。
这里呢,不是胖胖较真,很多时候,因为不较真,才让很多原本该清清楚楚的边界,变得越来越模糊。
今天封一小时,明天封两小时;今天封一段路,明天封整条街;今天拉条警戒线,明天直接挂个“跳舞专用,禁止通行”的牌子。
咱们有不少人讲究“和气生财”“邻里和睦”,但和睦不等于纵容,和气不等于无原则。
和睦,是建立在你我都遵守基本规则的基础上。
你可以跳广场舞,甚至可以用音响跳,但得限音量、限区域、限时间。
最不能接受的,就是那种“我跳我的舞,别人都得让”的心态。
所以很多矛盾,并不是因为资源太少,而是因为规则太松。
只要谁都能按规则来,哪怕地方不大,时间不多,也能安排得明明白白。
但一旦有人开始钻空子、耍赖皮、玩“道德绑架”,那再大的城市也会变成人人自危的丛林社会。
回到这次的事件,公园管理处当然要负一定责任。
不是说他们必须把大妈们全部赶走,而是要有一个清晰、公开的规定——什么时间、什么区域、什么行为是允许的,什么是禁止的。
不能等出事了才“保安劝导”,那是治标不治本。
也不能只是“正在汇总问题,积极优化处理”,那是拖延和推责。
如果我们对不合理的事情保持沉默,对公共空间的霸占不发声,那受害者只会越来越多。
胖胖呢,不反对广场舞,但比较反对那些以广场舞的名义行侵占之实的行为。
你可以是老年人,也可以是舞者,但你首先是公民。
你有权跳舞,也有义务遵守规则。
别让自己的娱乐,成为别人的困扰。
好的社会,是大家都有空间,而不是谁抢到了谁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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