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贞节观有多变态,《西游记》可窥一二。
之前我曾吐槽过唐僧母亲因失贞自尽的故事(《唐僧母亲“从容自尽”,细思极恐!》),今天聊一聊刘全和李翠莲这对夫妻。
刘全是均州人,家有万贯之资。其妻子李翠莲在门首拔金钗斋僧,刘全骂她不遵妇道、擅出闺门。
一个已婚妇女只是在自家门口和僧侣聊了一会天,就被老公上纲上线扣大帽子,这放在今天简直不可理喻。
看看这几个关键信息:公开场合、穿戴整齐、行为合理,且对象是和尚。
一个再正常不过的行为,在刘全眼里成了龌龊。可想而知跟这种人生活在一起好窒息,不敢出门,更不敢随意和男性交谈。
《明史烈女传》中,有更极端的例子:一位胡氏妇女,27岁时丈夫去世,从此守寡,为守节从不与男人打交道。51岁生病时,她认为“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拒绝郎中把脉,最终病重去世。
我相信这只是个例,不能代表广大明朝妇女都这么极端,能被清朝政府当个案编撰进书的,都属于典型。
但观《西游记》可知,这个时期的文学作品对守贞行为是十分推崇的。
所以李翠莲被丈夫骂了几句后,气不过,选择了自缢而死,留下一双年幼的儿女昼夜悲啼。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北宋理学家程颐这个伦理观点,没有影响到同时代的李清照改嫁,但却对明清女性“毒害”很深。
李翠莲拔金钗斋僧本是出于善意与慈悲,在佛教盛行的明代,斋僧礼佛更是被视为善行。然而,在刘全眼中,妻子擅自出闺门、处置财物的行为,却触犯了“妇德”底线。
明代贞节观将女性牢牢禁锢在“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三从框架下,李翠莲被丈夫指责“不守妇道”,等同于被社会抛弃,失去了生存的尊严与价值。
所以她以死明志,求“大义”舍小爱。性格如此刚烈,也可看出做事爱钻牛角尖。
妻子死后,刘全面对一双儿女天天哭着要妈妈,不忍见此情形,遂舍了性命,弃了家缘,选择为唐太宗舍命赴阴间进瓜。
此举是赎罪?是忠君?脑回路真的太清奇了!
刘全到地府后,阎王查明他夫妻俩都有登仙之寿,便让他们双双还阳。但因李翠莲死得太久,躯体已经腐坏,于是借唐太宗御妹李玉英的身体还魂,最终夫妻团聚。唐太宗还把御妹的丰厚陪嫁给了刘全。
两个行事冲动、抛家弃子的人反倒获得福报。
小说人物作为一种文学符号,都是作者笔下的工具人,他们的行为传递了当时的一些主流价值观,极具时代局限性。
从宋代儒学“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兴起后,女子的天地越来越小,不仅言行容易被PUA,双足还被裹成不方便行走的畸形小脚。
悲哉!庆幸生在当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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