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这个地方也是一个神奇的地方,第一次听说还有三产房,搞这种房子就是坑人。
买了房子以后每年还要交地租,就是说这个土地租金还是没有交清,所以,造好的房子,这土地还是属于村集体土地,你不交地租,那这房子就不属于你,当地的村里可收回这个房子。
因为开发商不给村里持续交租金,村里只能通知买房子继续交钱,买房的人以为一次性交了钱就可以了,但没想到还要持续交租金。
正常来说,房子是由开发商建造的,土地都是由开发商竞拍而得,但广西南宁非常另类,村委和开发商签合约,土地出让金由开发商分期支付,开发商暴雷以后就不支付土地租金了,村集体收不到土地租金,那对不起,只能把房子收回来,最后买房子的人付了钱,但这房子不仅买卖不了,也有可能住都住不了。
开发商租用了村里的三产地,房子造好以后,开发商卖给了有贪便宜的人,因为这三产房价格便宜,生产房只有集体土地不动产证,虽然合法建筑,但没有合法权益。
开发商如果交不了租金,没有一次性把租金交给村集体,村集体就会要收回这房子,那些花了钱买了三产房的人就有可能面临着被赶走,他们会被落的人财两空。
三产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第三产业用房,三产房无法办理个人不动产证,但三产房有使用权、占有权和处置权,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都贪便宜会买三产房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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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产房的土地性质是属于农村集体土地,是划拨性质,一般都是用于发展第三产业,比如商业业,服务业。
但如果没有人来开发这商业服务业,那村里为了盈利就把这地租给了开发商,开发商开发房子后卖给居民,因为价格比较低,所以也有很多人会买这样的房子,但只有集体不动产证,导致个人无法买卖。
当年宣传的时候可说的好好的,白纸黑字写的“零风险”,现在谁都不管了。
除了三产房,还有一种小产权房,小产权房是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的,所以没有房产证,属于非法建筑,不能办理产权证书,无法进行房屋交易。
三产房是农民的集体土地被征收后,向政府申请在发展产业用地上建造的房屋,有集体不动产证,说白了就是为被征收土地的农民提供的安置房。
看看当地人是怎么说法的,开发商租了三年的地,所以就交了三年的地租,然后房子卖了就不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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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么是开发商骗村民,要不就是村委和开发商合伙骗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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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有十几万人来了这样的房子,有这样大的规模,说明当地的住建部门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购房者自己也有问题,明知道这种三产房没有保障,还要去买,就是贪便宜,怨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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