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本为旧时典籍名称,变成高等学校的称谓,则是晚清时候的事。清代沿袭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培养知识分子以“入仕”为主要目的。从府、州、县选拔生员(又分附生、增生、廪生,俗称秀才)开始,进而通过考试等方式择其优异者,升入京师的国子监读书,称为贡生(清代的贡生有恩贡、拔贡、副贡、岁贡、优贡和例贡等五种,号称“五贡”)。
在清代,选拔人才的考试为“三级四试”。州、府选拔生员的考试为院试,考中者即走上了仕途的起点,地位也比普通百姓高一些,如见了知县不用下跪,官府也不能随便动以刑罚;每三年在省城贡院(专门的考场)举行乡试,被录取者成为“举人”,即拥有做官的资格;最高级的考试是在京城举行的会试和殿试,参加者必须为举人,通过考试选拔进士。历史上,吉林城虽为省城,但长期没有贡院,考生要跋山涉水到盛京参加考试,直到清同治七年后,吉林城才有了贡院。
在吉林市新兴园史话博物馆中,展示一幅手绘于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吉林城八门图》,其中在城内东南侧,自西向东标有学、圣人庙、文昌宫、贡院。学即学宫,清代学童、生员每月朔望到此诵读《训饬士子文》、《圣谕广训》等;圣人庙即孔庙,为儒家圣殿;文昌宫是供奉文昌帝君的道教寺庙;贡院即考试场所。
十九世纪末,闭关锁国的封建大门被打开,以“八股应试”的旧式科举制度日益成为掣肘国家发展的障碍。随着洋务运动的开展,以提倡自然科学为核心的西式新学日益盛行,催生了中国高等教育的萌芽。旧式书院之外,逐步出现了新式学堂。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1月,清廷进行了中央教育管理机构改革。清光绪三十一年,正式颁布诏书,宣告自自丙午(1906年)科开始,废科举,从学堂选取人才。七月二十八日,东三省总督赵尔巽接到清廷通电,吉林城停止科举,推广学堂。
在晚清时,吉林城除了设置普通的中学堂和小学堂外,还设置师范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法政学堂、官立外国语学堂、讲武堂、十旗武备学堂、陆军小学堂、陆军测绘学堂、巡警学堂、实业学堂等新式学堂。在当时吉林城还没有一所像近代意义的综合大学,吉林民众接受高等教育,只能去关内,或者选择留洋海外。
据民国版《永吉县志》记载,吉林市历史上最早的大学生出现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这一年,张松龄等6名吉林学子远赴日本求学,其中张松龄、孙树棠、聂树清、王树声所入宏文学院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大学,而是一种大学预科学校。而杨策(民国时期任职北洋政府农工部)和何裕康(民国时期任职于省公署)所进入的法政大学虽未完全具备现代综合性大学的规模和学科体系,但已具备高等学校的特征,因此二人当为吉林市历史上最早的大学生。
从民国二年开始,在国内攻读高校的吉林籍学生也不在少数。史载:民国二年(1913年)杨荫霖入北平朝阳大学经济系求学、杨汝霖入北平国立北京大学法律系求学,是有史可查的最早在国内高校求学的大学生。另外还有杨伊霖入北平国立法政专门学校求学,从时间和姓名上看,三人好像是一家的三兄弟。
在民国版《永吉县志》中,留学生、大学生的名单是附在第十卷《选举表》中进士、举人名单之后的。出现这种情况最主要的原因是清廷规定:从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起,对回国留学生进行考试,最优者给予进士出身,优等及中等者给予举人出身。如此一来,成为留学生即已取得入仕资格,至于国内大学毕业生,在清代很可能也比照这个制度执行。
进入民国后,民国教育部公布了《大学校令》、《专门学校令》等一系列政令,1913年2月,吉林官立法政学堂改为公立法政专门学校,学制预科1年,正科3年,其层级也被归属于“高等教育”范畴。但从学科设置及学校规模看,这所学校还只属于专科学校。1929年8月法政学校并入新创立的吉林大学。自此,吉林市有了本地学子可以就读的“真正意义上的综合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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