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十一年(1885年)六月廿三日,中法战争刚结束,清政府就宣布对台湾沪尾通商委员李彤恩“著即驱逐回籍,不准逗留台湾”的处分决定。
这是错把功臣当罪人的历史冤案,是完全错误的处分决定。从历史文献中得知,李彤恩在中法战争期间,献策出力,保卫了沪尾和台湾,建立了不朽的战功。
1884年,法国殖民军企图以越南北部为跳板,进而向中国本土推进的战事,因受黑旗军和部分清军的顽强抗击而受阻。于是,改变策略,利用他们“船坚炮利”的海上优势,转而向中国本土台湾发起进攻。
8月5日,法舰队副司令利土比率部分军舰,以猛烈的炮火摧毁了基隆炮台和守军阵地,并令海军陆战队登陆,妄图一举攻占基隆,但遭到督办台湾军务刘铭传所率守军的英勇反击而溃败,不得已暂时撤离了台湾。
素有谋略的刘铭传,料定法军不甘失败,必然会以更大的兵力进攻基隆和沪尾。刘铭传经详细勘察和对比分析后认为;基隆炮台已被法舰摧毁,一时难以修复,防守困难,但有狮球岭等险阻可扼法军深入内地;沪尾离首府台北仅有30里平坦的道路,且有淡水河相通,具有关系全台安危的重要战略地位。基于守台兵力单薄无援的实际情况,遂拟定采取集中兵力,诱敌陆战取胜,确保沪尾和全台的防御方略。
原浙江候补知府、沪尾通商委员李彤恩在沪尾工作多年,对沪尾地形、海域等情较熟悉,因业务工作关系,“与西人最稔”,通过外籍海关人员、海员和外商,也了解了法舰队的火力、兵力和作战能力等情况。出于民族自尊和爱国热忧,为了保卫沪尾和台湾,主动积极地向刘铭传献策云:法军舰众炮锐,有相当的杀伤力和对海防设施的破坏力,但法军远道而来,乃疲惫之师,地形又不熟悉,陆战不利。台湾守军既无善战的水师,又无强大的舰队,“沪尾港道宽阔,无险可据”,海防炮威力又不强,不宜海战,但守军地形熟悉,以逸待劳,且有民众助战,故陆战有利。因而建议:“公欲诱敌陆战,非填石塞海口不可。”刘铭传认为此计使法舰炮火发挥不了作用,是“诱敌陆战”的好办法,确系我军扬长避短克敌制胜之良策,欣然纳之。刘铭传发现李彤恩善谋略,有才智,办事干练负责,于是委李彤恩“兼办沪尾营务,监修炮台,办理沉船塞口各事”。
李彤恩即组织守军和民众,抢修和加固沪尾炮台,装置新炮,增强防御力量;同时向当地民众和商贾晓以大义,讲明堵塞海口与保卫沪尾及全台安全的利害关系,取得广大民众的理解与支持。于是,李彤恩广集民间的废旧船只,满载石头,密集排列于海口备用。
正在紧张堵塞海口时,受到外国领事和外商的反对与阻挠,据有关文献记载:“英领事以秋茶上市,有碍商务,不可。”“李彤恩始议填塞海口,各洋商以秋茶上,恫喝阻挠。”李彤恩不畏强权,不惧恫吓,多次与英领事据理力争,“往复辩论”,终于说服英领事不再坚持反对填塞海口。并数次向洋商表明,若沪尾不保,还谈何秋茶贸易?为长久通商之计必须填塞海口。李彤恩还设法通过海关税务司法来出面去做外商工作,于是“法来格谕以利害,开导多方”,外商们最后也同意暂塞海口。李形恩还要求法来格“羈縻引港洋人,不为法用”。故后来法国“鲁汀号”战舰“把征求领港人的旗帜挂在它的前樯上,没有一个领港人来应征”。
法舰将犯沪尾时,李彤恩“赶将沪尾前备堵口石船接连沉塞”,在入海口还装上了栅栏,栅栏前又安放了电发水雷,迅速堵塞了海口,筑成了一条强有力的海上防线。据当时参战的法国人罗亚尔说:“只有帆船从一条狭小而水浅的航路可以通过。”吃水较深的船舰,均无法通航,法舰“船坚炮利”的优势发挥不出来,法舰队既无法摧毀沪尾炮台和守军阵地,也不能支援法军登陆作战和撤退。当时的情况是:“10月1日,孤拔率舰队到淡水港外,次日炮轰炮台,但距台过远,造成的损失甚微。”“法舰开巨炮,声震屋瓦,然莫能中。”当孤拔率舰队进攻沪尾时,李彤恩速向刘铭传告急报警,刘铭传则按原拟防御方略而行,除以少数兵力扼守基隆狮球岭等险要外,断然集中优势兵力战沪尾。法舰“欲入海口,为石所阻,则登陆攻我海岸军”,遂中了李彤恩填石塞口诱敌陆战之计。
法军登陆后,很快就陷入沪尾军民的包围圈,在刘铭传亲自指挥下,“士卒皆以一当百,短兵相接,呼声动天地”,“血肉相搏”。法侵略军很快就全线溃败,丢盔弃甲抱头鼠窜,争先恐后登艇逃命,沪尾军民大获全胜。
沪尾大捷既是台湾军民以武力抗法的胜利,也是李彤恩沉船填石塞口诱敌陆战取胜谋略的成功。李彤恩的沉船填石塞口之计,在台湾保卫战中起了重要作用,李彤恩是台湾保卫战的有功之臣,这是历史事实,无可置疑。
中法战争结束,李彤恩不但未因功受赏,反而受到“驱逐回籍,不准逗留台湾”的错误处分,其缘由主要是被嫉妒遭诬陷而蒙冤受辱的。
刘铭传发现“李彤恩素有才干,勇于任事”,不仅足智多谋,而且办事精当有魄力,“稍为优视”,委以重任。可是,当时的台湾道员朱守谟等对李彤恩受上司信任重用,“愤甚,嫉之如仇,遇事龃齬。”处处刁难掣肘,心怀叵测,伺机陷害。“适值八月十三日,法炮环攻,基隆退守”,朱守谟等趁机竭力抹杀、否定李彤恩填石塞口、保卫沪尾和台湾的战功;并无中生有地“造言倾陷,遍告绅民,谓基隆未败忽退,皆李彤恩得数十万卖于法人”,混淆视听,捏词诬陷李彤恩。不仅如此,朱守谟还“特绕台南招摇播弄,复至福州省城”,“沿途招摇”,“肆口谗谤”,将李彤恩诬陷成了为金钱出卖台湾、叛交祖国、十恶不赦的“卖国贼”。
原台湾兵备道刘璈和督办福建军务左宗棠等,则以朱守漠的捏词为依据,数次奏参李彤恩故意谎报危急军情,“三次飞书告急,刘铭传为其动,遂失基隆”,认定李彤恩是基隆失陷的罪魁祸首,请旨“将知府李彤恩即行革职,递解回籍,不准逗留台湾”。
又以暂失基隆为口实,进一步弹劾“刘铭传为其所动,遽拔大队往援,而基隆遂不可复问。”
然而,刘铭传因兵力单薄,依原拟计谋集中兵力取得沪尾大捷,而暂失基隆事,曾奏报过朝廷,请求“从重治罪,以示严怨”。清廷认为,在兵力不支的情况下,“刘铭传势难兼顾”凹,集中了兵力战沪尾保台北而暂失基隆,是谋略和战术的需要,是可以谅解的,曾下旨;“刘铭传八月十五日奏报接仗情形已悉。所请治罪之处,著加恩宽免。”尤其后来法军被迫撤离台湾,基隆光复,此事已不复再议。
但是,左宗棠等因湘淮畛域之见,直至光绪十一年六月,仍要追究刘铭传暂失基隆之误,再次奏参“刘铭传失地辱国,其罪远过于徐延旭、唐炯”,希望清廷惩办刘铭传。但清政府和曾国荃等则认为:“刘铭传运筹决胜,谋勇兼优,深勘嘉尚”,在台湾保卫战中起了重大作用,是有功绩的。而对随意罗织罪名、肆意诬谤功臣的行为,不能容忍。光绪十一年六月廿日,军机处奉旨批驳了左宗棠六月初四日的奏章,并严加申饬:“刘铭传仓猝赴台,兵单饷绌,虽失基隆,尚能勉支危局,功罪自不相掩。该大臣辄谓其罪远过于徐延旭、唐炯,实属意存周内,拟不于伦。左宗棠著传旨申饬。”左宗棠等人弹劾刘铭传不成,反受严责,则更迁怒于李彤恩。
清政府派帮办福建军务杨岳斌赴台查处,其调查结果是:“未闻有基隆系李彤恩得银数十万卖与洋人”之事,当时李彤恩因法军攻沪尾向刘铭传告急报警,也“与捏造虚词意图摇惑者有别”。至此,所谓李彤恩为出卖基隆给法国,故意告急,摇惑刘铭传以致丢失基隆等捏词澄清,事实真相已昭然若揭。
可是,杨岳斌仍以“三次飞书告急,实由平日未闻军旅,临时即仓惶失措”为由,坚持左宗棠的原意见,奏报“请准照原拟,将知府李彤恩革职回籍,不准逗留台湾”。昏聩的清政府则据此下达了处分决定。李彤恩就是这样以近乎“莫须有”之罪名,受到极不公正的处分而蒙冤受辱的。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