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5年高考开考仅剩9天
在高考即将到来之际
我们除了在知识层面上做好准备
也需要提前知晓考场规则
目前,已有多省2025年高考考场规则公布。我们为大家整理相关信息,高考时哪些东西必须带?哪些千万不能带?有什么重要事项必须注意?赶紧转给孩子看看!
2025高考重要考试节点
01
考试前一天
提前踩点,熟悉考点、考场,计算好从家里到考点的大致时间。请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留足出行提前量,避免考试迟到。
02
考前30分钟
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建议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全省每个考点都配备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在规定区域内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因考生进入考场前要进行“2+1”安检(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应尽量穿无金属拉链的便服,不要佩戴含有金属成分的手镯、项链、发夹配饰物品,以免影响入场安检。
03
考前15分钟
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角,以便监考员进行身份验证。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在监考员指导下,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相关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粘贴在规定位置上。条形码须按正确方向平整粘贴,不得涂划、污损、磨损。
4
考前10分钟
监考员启封试卷。外语小语种考试开始听力试听。
5
考前5分钟
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如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考生必须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书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6
考点开考铃声响起
考生可以开始答题。注意,所有答案须答在答题纸上,答在试卷或草稿纸上的答案概不评分。
7
开考15分钟后
切记:每科开考15分钟后(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科目考试。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不得提前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8
考试结束前30分钟
交卷出考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选择性考试科目物理、历史、地理、化学、思想政治、生物学不允许提前交卷),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9
考试结束前15分钟
监考员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考生需注意掌握时间,并及时检查自己的答题情况。
10
考试结束铃声响起
考生须立即放下笔,并整理好自己的答卷,将答题纸、试卷、草稿纸从上到下依次排放好后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等待监考员收卷。监考员收卷并清点无误后,考生起身并携带好自己的随身物品依次退出考场。
2025年黑龙江高考考生必读
各位考生你们好:
为维护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公平、安全、科学、规范,严肃考试纪律,全省每个考场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为每个考场配备电子挂钟,考生不准佩戴手表进入考场。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以考点信号为准。请你认真阅读下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和《考场规则》后,打印《2025年高考准考证》,并在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祝你考试取得好成绩。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摘要)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第十二条 在校学生、在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考试机构应当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
(一)代替考生或者由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
(二)组织团伙作弊的;
(三)为作弊组织者提供试题信息、答案及相应设备等参与团伙作弊行为的。
考场守则
参加高考的考生须遵守以下考场规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点。全省每个考点都配备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在规定区域内接受身份验证和安检。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点,除规定的考试文具外,其他任何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因考生进入考场前要进行“2+1”安检(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应尽量穿无金属拉链的便服,不要佩戴含有金属成分的手镯、项链、发夹等配饰物品,以免影响入场安检。
二、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不准佩戴手表。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四、考生领取试卷和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试卷、答题卡。如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如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所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外语听力考试期间,要保持考场安静,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请考生和家长提前熟悉考点所在位置和周边环境,科学规划出行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方式,做到安全、健康出行;充分考虑天气、交通等因素,留足出行提前量,避免考试迟到(建议提前50分钟到达考点)。
六、在答题卡上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答题,写在草稿纸上或答题卡上非题号对应的答题区域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准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得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八、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并停止答题,在监考员依序收齐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后,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
九、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等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犯罪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我已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摘要)和《考场规则》,保证遵守。如有违反,我接受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和规定进行处理
相关问题整理
1.保温杯能带吗?
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字迹的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刮纸刀等物品进入考场。
2.金属框眼镜也可戴吗?
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带的,这个在规定上并没有严格的禁止。考生在过安检时,可以把眼镜摘下来,交给监考老师检查,确认无误可以重新戴上。
3.可以自备草稿纸,带进考场吗?
不可以!考场会分发草稿纸、垫板给考生,考试结束后考生不可以将草稿纸、垫板带出考场。如果草稿纸不够用,可以举手示意监考老师,请求老师多给一张草稿纸。
4.考场有钟吗?
考场配置电子挂钟,考生不准佩戴手表。
5.可以带零食吗?
不可以带零食,比如糖、巧克力等。
6.可以带耳塞吗?
不可以
高考时周边路段都会进行交通管制,周围不准有车辆通过以及建筑施工,会很安静。
综上,高考考场内无意违规的形式大概有两种:一是携带物品不合规,二是场内行为不恰当。
原因大概有两个:一是主观上“没打算”,自我感觉不是问题,想当然而为之,造成违规;二是意识上“不自觉”,浑然不知所“错”。
总的建议大概有两条:一是在临考前用上一小会儿时间看一看考场规则、读一读考试要求,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考试时保持清醒头脑,听清指令和提示,做到行为有序。
总之,对无意(无意识)违规,核心要义就是要突出一个“防”字,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无意违规,确保考出理想的成绩。
那高考作弊会有什么后果呢?提醒大家,高考场上作弊,不仅会被取消考试成绩,还很有可能会被判刑。
监 制:孙剑波
审 核:李振凯
责任编辑:白 玉
编 辑:张 钊
来 源:黑龙江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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