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普陀法院披露了一起夫妻二人因为二胎跟谁姓而离婚的案件。
上海一对夫妻在育有大女儿的前提下又要了二胎,而二胎的儿子跟谁姓却引发了二人矛盾。丈夫认为孩子当然是跟父姓,而妻子认为大女儿已经跟了丈夫姓,二胎必须的跟自己姓,双方各执一词,最终居然起诉离婚。在调解未果的前提下,法院判决同意离婚,而在判决孩子应该跟谁的时候双方又起了争执,丈夫认为应该遵循惯例性别相同,既儿子跟自己,女儿跟妻子,而妻子认为两个孩子都应该跟自己,最终法院判决两个孩子都跟妻子。
法院认为,丈夫工作性质经常外出,不如妻子稳定,且两个孩子出生后一直长期由妻子和外婆照顾,本着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作出了上述判决。
应该说,这个判决打破了绝大多数人离婚分孩子时性别相同的传统认知。其实本案中夫妻二人争孩子姓氏无非都为了一点,延续家族,传宗接代。这几年随着田园女权思想的扩张,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抢孩子的冠姓权,按照现如今结婚时男女付出成本的极不平衡状态仍然有人多男性愿意结婚无非就是冲着传宗接代的家族使命,现如今连冠姓权都保不住,只恐怕男性的婚育意愿会越来越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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