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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中山美穗者,东瀛影坛之翘楚也,其以《情书》一片蜚声四海,温婉清丽之姿深入人心,然天不假年,癸卯年冬月初六,竟于东京寓所浴缸中意外身故,春秋五十有四。其子年方弱冠,本应承嗣母荫,然竟弃万贯家财于不顾,此中缘由,实堪玩味。
中山氏讳美穗,庚戌年正月廿五生于东京都,幼承庭训,敏而好学。
十八岁入艺能界,甫出道即以《惊心动魄》夺日本电影学院奖最佳新人。
壬申年与WANDS乐队主唱上杉升共谱《世界中の谁よりきっと》,风靡亚洲,唱片销量逾二百万,至今传唱不衰。
当是时也,美穗红极一时,片约不断,广告盈门,然情路多舛,三度姻缘皆成镜花水月。
癸未年,美穗邂逅法兰西文豪辻仁成。此子虽为艺文之士,然性情乖戾,善妒多疑。
初婚之际,伉俪情笃,遂携幼子移居巴黎,筑爱巢于塞纳河畔。
然好景不长,甲申年诞麟儿后,夫妻渐生龃龉。有传闻称辻氏暗结新欢,美穗察之,愤而闭门谢客,终致劳燕分飞。
乙酉年正式离异,幼子判归父抚养,自此母子睽隔十有余载,音问断绝。
美穗虽息影多年,然凭早年积累,遗产颇丰。计有存款、不动产、版权等,约合日币廿亿(折合人民币亿元)。
按东瀛律法,长子本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然其子自幼随父客居巴黎,既未承欢膝下,亦未享慈母之爱。
美穗尝于回忆录中自述:"每见稚子照片,未尝不潸然泪下,然为全名节,宁负天下不负卿。"
及至癸卯年冬,噩耗传至巴黎,其子始知慈母已逝。
时值巴黎初雪,寒风刺骨,少子携弟赴东京奔丧。中山忍(美穗胞妹)亲为引见,母子执手相看,竟无语凝噎。
少子睹母遗容,忽忆幼时东京浅草寺赏樱之景,悲从中来,泣不成声。然谈及遗产,少子决然曰:"此非吾母之物,乃天下影迷所赠。吾宁守清贫,不取分毫。"
考其缘由,有三端可述:
其一曰抚养权之争。美穗离异后,为避流言,决意携子返日,然辻氏以"法兰西教育优渥"为由,力主幼子居巴黎。美穗虽痛心,犹恐影响稚子学业,忍痛许之。自此父子天各一方,母子情分渐疏。有知情者言:"美穗尝购金丝雀数羽寄巴黎,然幼子拒收,鸟笼积灰,终成弃物。"
其二曰财务纠葛。美穗为全权掌管家业,特设经纪公司,聘母为法人。然丙戌年忽觉账目有异,核查乃知母亲挪用款项为妹中山忍购豪宅。美穗震怒,立斩经纪合约,与母断绝来往。中山忍尝于电视访谈中辩解:"阿姐性情刚烈,不喜掣肘,姊妹情分实因钱财而绝。"然坊间多议其母贪墨,致姊妹反目。
其三曰精神隔阂。美穗晚年深居简出,抑郁寡欢。有记者潜访其宅,见满室皆《情书》剧照,书案置未竟之书稿,题"致吾儿书"三字,墨迹未干。然其子自巴黎归国,竟未见此稿。或云美穗弥留之际,犹握儿子幼时相片,喃喃自语:"该去巴黎看看他了..."然为时已晚。
按《日本民法》第900条,遗产继承顺位为:直系卑亲属、直系尊亲属、配偶。美穗既无配偶,长子为唯一继承人。然其子既已成年,且声明放弃,遗产遂归次顺位之中山美穗生母。然母女情分早绝,此遗产分配,实成法律与人伦之悖论。
中山忍尝于记者会中叹曰:"阿姐一生为情所困,今遗产归母,恐非其所愿。"然法理难违,纵使万民扼腕,亦无可如何。闻者无不唏嘘,谓之"情书未竟,遗产成空"。
美穗之逝,举世同悲。岩井俊二于追悼会上泣诵:"愿卿化蝶,翩然至小樽,观银装素裹,听雪落无声。"然戏言终成谶语,美穗竟成"永远的藤井树"。其子弃产之举,舆论纷纭:有赞其守节,谓"不饮盗泉之水";有责其不孝,称"禽兽不如";亦有悯其身世,哀"有家难归"。
观其一生,恰似《情书》中博子之叹:"你好吗?我很好。"美穗以绝世容颜,演尽人间悲欢,然至死未得圆满。其子弃产,非不爱母,实乃情伤之极也。昔陶潜《祭程氏妹文》云:"慈妣早世,时尚孺婴。我年二六,尔才九龄。"今美穗与子之憾,何其相似乃尔!
嗟乎!中山美穗之悲剧,非独一人之痛,实映世态之凉。艺人身后事,每多唏嘘处,观其子弃产之举,可知情之一字,最是难言。
或如《红楼梦》谶语云:"好一似食尽鸟投林,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然观众心中,美穗之倩影永存,情书之佳话不朽,此乃艺术超越生死之明证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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