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的内设机构包括治安管理局、反恐怖局、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网络安全保卫局、禁毒局、经济犯罪侦查局、刑事侦查局、技术侦察局、监所管理局、交通管理局、法制局、督察审计局、警务保障局、科技信息化局、人事训练局、特勤局、装备财务局等。
在公安部上述内设机构中,公安部特勤局负责保卫警卫对象、警卫目标和重大活动安全的重要任务。下面从机构设置、管理体制、领导配备等方面对公安部特勤局做一个简要介绍。
一、机构设置
公安部特勤局的内设机构包括政治部、警令部、警务保障部等。公安部特勤局设立若干个总队,包括首长警卫总队、会议活动警卫总队、外宾警卫总队、安检总队、应急机动总队、国际维和总队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设特勤局;各省会城市,深圳、厦门、宁波、青岛、大连等5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公安局设特勤局。
部分地级市、直辖市的市辖区公安局(公安分局)设特勤支队。
二、管理体制
公安特勤部门实行垂直管理体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特勤局,列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序列,由公安部特勤局垂直领导。
三、领导配备
公安部特勤局局长一般由公安部党委委员、副部长兼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特勤局,各省会城市公安局特勤局,计划单列市公安局特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特勤局的局长,一般由同级公安机关的党委委员或行政副职兼任。
根据审计署官网信息,审计署政法审计局的主要职责包括“负责审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国家移民管理局、中央档案馆(国家档案局)、中国法学会、公安部特勤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情况,以及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在这里,把公安部特勤局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等中央政法单位并列。
根据公安部有关领导的简历信息:特勤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中央管理的正局级干部)。我们可以看出,公安部特勤局的局长、政委、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等领导班子成员由中央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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